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我市第二十四批信訪件辦理情況
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我市的第二十四批信訪件共計3件,截至12月4日,已辦結2件,現予以公開。正在辦理1件,待辦理完畢后一并公開。辦理情況:責令整改10家,立案處罰1家,罰款0.02萬元。對相關責任人員約談1人。
舉報內容 舉報地點 污染類型 調查核實情況 是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問責情況
禹城市市中街道石屯村石屯小學對面的養豬場,距離學校太近,異味嚴重。德州市 大氣
11月25日,禹城市組織畜牧獸醫、環保、市中街道辦事處等單位進行現場調查核實:
1.關于“距離學校太近”問題。經調查,舉報人反映的養豬場為石屯北街養豬小區。該養豬小區位于石屯小學西北方向,與石屯小學最近距離105米、最遠距離320米。
2.關于“異味嚴重”問題。該養豬小區位于限養區,占地35畝,現有養豬戶9戶,存欄生豬919頭,均有環評備案手續。經實地查看,9家養豬戶均實現了雨污分流,糞便污水處理設施完善,污水溝上有蓋板,豬舍上面蓋有塑料布,但在清糞過程中有異味產生。屬實
禹城市已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養殖戶進一步做好現場清潔消毒工作,凈化場內外環境,飼料中添加益生菌制劑,場區及周圍噴灑除臭劑。
2.要求養殖戶按照規范進一步完善“四防”(防雨、防滲、防溢、防臭)雨污分流設施、糞污貯存設施、糞污厭氧消化和堆漚及還田利用,防止惡臭和養殖廢棄物滲出、泄漏。由禹城市市中街道辦事處、環保局、畜牧獸醫局三方負責驗收和監管服務。該項工作限期5日內整改完畢,并常態化保持。
3.要求養殖場戶利用冬季植樹造林的時機,在養殖小區東側河岸補植2至3行大葉喬木,形成隔離帶,該項工作限期5日內完成。無
陵城區南外環路迎賓南大街,翔宇鐵塔有限公司、豪沃鐵塔有限公司用多輛報廢的拖拉機和汽車拉貨,排放的尾氣嚴重污染空氣。德州市 大氣
11月25日,陵城區組織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五大隊、農機局等單位現場調查核實信訪反映問題。
經查,德州廣鑫鋼結構有限公司確實租賃社會他人報廢車輛向德州市翔宇鐵塔有限公司、德州市豪沃鐵塔有限公司拉貨,共雇傭7輛。其中,2輛拖拉機達到報廢年限,屬農機報廢車輛,根據《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達到年限的農機報廢車輛應當報廢,不得上道路行駛。
經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五大隊民警核查,3輛大貨車在信訪反映地點從事貨物運輸活動,其中兩輛大貨車收續齊全,車況良好,主車、掛車均在檢驗有效期內。另一輛是掛靠在夏津縣宏通運輸有限公司的一輛重型倉柵式貨車,該車為2005年掛牌,2015年安裝顆粒物捕獲裝置,實現尾氣排放“黃改綠”,按照相關規定,每年審驗兩次,今年7月應當再次審驗,截至涉事時間已漏審3個多月,屬于逾期未檢驗車輛。屬實
陵城區農機局執法人員現場對拖拉機所有人進行批評教育并勸告其按時辦理農機車輛報廢,在辦理報廢期間不得使用車輛。
德州廣鑫鋼結構有限公司作出書面保證,在今后工作中不再使用報廢拖拉機。
對逾期未檢驗大貨車違法行為,德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直屬五大隊依法處罰200元,并對車主李某某進行了約談教育,并責令其寫出保證書不再上路行駛。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