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董建新通訊員魏斌翟書景)“有了司法確認書,我心里可安心多了,這下我可以放心養病了。 ”12月10日,禹城某案件當事人劉某高興地說。
原來,劉某曾經在同鄉王某工地打工,在砌墻過程中劉某不慎跌落,將小腿摔成骨折。事發后,雙方就賠償金額問題產生爭執,兩家人因此反目成仇。為確保事件迅速平息,禹城市訴前聯合人民調解委員會立即組織司法局、法院工作人員介入了解案情,并進行矛盾糾紛調解。王某稱,由于工程還未結束,自己手頭也沒錢,同意賠償2萬元,但是要分3年還清。“3年還清賠償款,萬一以后找不到他人可咋辦?!泵鎸⒛车囊蓱],禹城市法院辦案法官王德柱主動提出為調解協議辦理司法確認。經法院審查,該人民調解協議書符合法定條件,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裁定有效,明確當事人應當按照調解協議的約定自覺履行義務,如果被執行方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申請執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人民調解屬于訴訟外調解的一種,可以有效化解案多人少矛盾,引導雙方當事人通過調解方式訴前解決糾紛。但在以前,一起矛盾糾紛調解成功后,如果當事人反悔,調解組織只能聯系雙方重新調解處理。如此反復,必然耗費調解人員大量精力,調解協議的權威性、調解員和調解組織的積極性也受損,不利于和諧穩定。
為有效解決問題,禹城市法院將人民調解與司法確認工作有效銜接,與禹城市司法局合作建立訴前聯合人民調解委員會,建立訴調對接中心,打造進門有引導、風險有評估、咨詢專人答、案前再分流的全流程訴調對接服務。今年6月,禹城市法院和禹城市司法局聯合下發《關于開展人民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明確7種司法確認文書樣式,并將人民調解工作流程、律師值班制度和法律援助流程、人民調解組織和人民調解員名冊制成手冊予以明示,保障訴調對接及司法確認指導工作有序開展、有效運行。
通過這種“專人辦、不收費、快執行”的司法確認工作機制,較好解決了民事糾紛“調而不結”的問題。該院抽調業務能力強、善做思想工作的1名員額法官、2名法官助理和2名書記員組成司法確認工作專業團隊,為前來進行司法確認的當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務。與禹城市律協合作,引入2名志愿律師在訴訟服務中心提供免費法律咨詢,有效幫助和引導當事人理性訴訟。有調解意向的,可直接到訴前調解專門窗口登記,達成調解協議的當天即可進行司法確認?!斑@種新型糾紛化解模式,既發揮人民調解成本低、效果好的優勢,又避免了調解協議易反悔、難執行的不足,既有人民調解的‘柔情’,也有法院裁定的‘剛性’,給涉訴當事人吃下定心丸?!庇沓鞘蟹ㄔ焊痹洪L朱永新介紹說。
依托訴前調解中心和派出法庭,以鄉鎮司法所長、信訪助理、民政助理、計生助理和律師等為骨干,選任58名人民調解員,成立12個鄉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和1個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建立一支人員常駐、隨時可用、充分借力的法院專職調解員隊伍。 2018年以來,在禹城市法院主持或參與下,865件糾紛案件以調解方式解決,調撤率達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