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齊河黃河大橋收費站連續查獲利用假證逃費車輛,取得階段性成果。
2019年 3月 5日,大橋收費員查獲一起利用假證逃費的車輛。當日18時許,一輛魯A牌照的五菱面包車駛入大橋收費站車道。收費員按規定請司機出示行駛證查看座位數。司機隨即將行駛證遞給收費員,并稱該車是七座小型客車,應免費通行。根據收費員工作經驗,他仔細查看行駛證副本的同時瞥了司機一眼,發現該司機眼神恍惚、神情異常,考慮到該車可能有問題。收費員一邊穩住司機拖延時間,另一邊通過對講機向值班中隊長、安全應急中隊匯報情況。隨后,中隊長與收費員一同檢查該車車座,車座與證件不符,判斷此證為假證。司機見假證被拆穿,承認了其意圖利用假證來偷逃通行費的行為,并出示了8座真實行駛證。收費員即刻向監控匯報,經查詢該車輛近期有多次逃費行為。
該司機對自己使用假證的行為供認不諱。隨即該車司機因私自辦理假行駛證被移交給交警部門處置,在交警部門認真教育下,該司機意識到自己的行為觸犯了法律,接下來還將面臨拘留、罰款的處罰。并且補交未繳納的通行費。
目前,齊河黃河大橋管理處已與大橋公安檢查站、生態城交警隊、縣交通局等多個執法部門建立了長期的聯勤聯動機制,出重拳、亮利劍,以高壓態勢,嚴厲打擊逃漏費,減少通行費流失,讓偷逃漏費車主們無所遁形。
拓展一【交通法規普及】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機動車,處15日以下拘留,并處 2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罰款,記 12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拓展二【目前齊河黃河大橋對部分車輛免費放行的相關規定】
齊河黃河大橋對德州、濟南兩地的魯N、魯A、魯O、魯W號牌的7座及7座以下小型客車(含四輪新能源小型客車)、軍車(含武警部隊車輛)、符合國家規定的“綠色通道”貨車,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跨地區作業的運輸聯合收割機等其他政策性免費車輛,實行免費通行。
注:德州、濟南免費車輛只限于已在規定位置安裝正式號牌的車輛,不包括臨時牌照、有號牌未懸掛的車輛、有行駛證未掛牌車輛以及有號牌未帶行駛證的 7座以上車輛。皮卡車輛不屬于小型客車,一律按照一類貨車進行收費。
拓展三【齊河黃河大橋非機動車道相關規定】
溫馨提示:大橋的通車方便了兩岸通行,為保證齊河黃河大橋非機動車道的行人安全、暢通行駛。齊河黃河大橋非機動車道禁止四輪電動轎車、機動三輪車通行。通訊員 朱榮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