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胡兵通訊員李誠)
都說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師,但在齊河卻有這樣一位母親,竟唆使自己未成年的孩子盜刷別人手機內的錢財。
3月29日上午,齊河警方接到市民劉女士報警:自己的手機丟了,微信錢包被別人盜刷1000余元。根據劉女士提供的線索,民警來到齊河某商廈內的服裝店了解情況。
民警到達現場后,通過服裝店內的監控錄像,還原了劉女士微信錢包內資金被盜刷的全部過程。
3月28日,一名小女孩購買了鞋、衣服等多件商品,通過微信掃碼支付,消費1000余元。與小女孩同時進入商場的,還有一名女子,很像小女孩的母親。
隨后,民警根據監控錄像,找到了小女孩的母親祝阿鎮的潘某。
潘某供認:她在祝阿鎮商業街購物時,撿到了一部白色oppo手機。潘某隨意輸入了1234解屏密碼,手機竟然被打開了,手機上存儲的信息一覽無余。微信錢包內的1000多元,讓潘某動了邪念。為避免被人發現,她唆使未成年的孩子到某商場購物消費,利用掃碼支付功能,消費了1000余元。
民警分析說,撿到手機后,以滿足私欲、非法占有為目的,故意盜刷手機內的錢財,是一種違法行為。潘某到案后,主動坦白自己的違法行為,并主動退還了受害人的經濟損失。
法不容情,潘某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3月30日,潘某被齊河警方行政拘留,并處行政罰款500元,送德州市拘留所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