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友:老師好,我最近真的太疲憊了。和妻子結婚八年了,孩子都上幼兒園了,我工作忙得站不住腳,回到家她還要鬧個不停。前幾天還和我提出來一起練瑜伽。鍛煉是好事,可是我真的沒有時間啊!她又說我不浪漫、沒有儀式感,我真的搞不清她在想什么,生活難道不就是平平淡淡嗎?我要怎么樣才算有儀式感?
心理咨詢師:你好,儀式感的確是浪漫的一種方式,而且是最常見、最簡單的浪漫方式之一。你想想看,我們從小嬰兒出生長到30天的時候,大人會辦一個“滿月酒”;生日的時候,會買蛋糕慶祝;有點高興的事情,我們就習慣于“聚一聚”;過年要買新衣服、一家團圓吃飯、看春晚;求婚的時候一定要有玫瑰和鉆戒;結婚的時候要舉辦一場盛大的婚禮,見證兩人愛情的結合。這些都是儀式,十分常見,是你把它想得太復雜了。我們生活中為什么需要這些儀式呢,因為它讓我們的生活變得有趣、它準確地告訴我們什么時候開始,什么時候結束,讓我們變得不慌張。至于你妻子要求的儀式感,無非也是一些小事,比如早起互道“早安”,睡前互道“晚安”;在固定的時間拍一張全家福;每天至少抽出一段時間陪孩子閱讀,讀睡前故事;每周一次和孩子一起準備晚餐,在一張桌子上好好吃一頓飯;每月至少帶孩子下一次館子,品嘗各種食物等。小小的儀式能給孩子和家庭一種滿足,是對彼此存在感的確認,是在給對方一種“被需要感”。
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俞榮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