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不僅僅是一條口號,更是我們行車安全的保障。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增設危險駕駛罪以來,“醉駕入刑”已滿8年。8年來,德州公安交警持續保持對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和打擊力度,涉酒駕駛違法犯罪行為明顯減少。
為鞏固深化酒駕醉駕整治成效,始終保持嚴管高壓態勢,全力穩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創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按照上級部署,決定自今年2月25日起至年底,在全市部署開展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整治行動。目前,全市嚴打酒醉駕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效,1至4月份共查處涉酒違法2148起,其中醉駕425起。
明確打擊目標
制定專項打擊“工作日歷”
酒駕害人又害己,歷來是各級公安交警部門重點打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自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全市公安交警部門迅速行動,動真格、嚴查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為,全市呈現出酒后駕駛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夜間道路交通事故明顯減少;遵守交通法規、拒絕酒駕的群眾明顯增多,社會各界配合支持交警執法并主動點贊的現象明顯增多的“兩少”、“兩多”現象。
行動開始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科學研判,突出了整治重點。警方明確每晚20時至次日2時,特別是周末、農村紅白喜事、鄉鎮集市、重大民俗活動等時間節點為重點時段,以餐飲、娛樂場所周邊道路,城鄉結合部、農村縣鄉道路、鄉鎮駐地和集市周邊道路,涉酒事故易發多發點段為重點路段,有針對性地安排警力重點打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4月14日21點15分左右,交警直屬二大隊市中中隊在常興路與蒙山路路口進行例行檢查,一輛黑色大眾轎車沿蒙山路由北向南行駛,欲從路口處右轉進入常興路,執勤民警對其示意停車接受檢查。不料,駕駛員竟加速右轉沿常興路向西行駛,執勤民警立即用對講機調度前方執勤民警。鑒于駕駛員加速行駛,危險性較大,民警將警車停放在常興路與晶華大道路口處,并開啟警燈利用喊話要求駕駛員停車。該駕駛員在看見警車后依舊不減速,在無法通過路口的情況強行撞擊警車,最終被民警制服。經檢測,男子體內酒精含量為191mg/100ml,屬醉酒駕駛,后被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目前,全市各級公安交警部門不定期分析酒駕醉駕違法犯罪和交通事故規律特點,結合本地機動車保有量,參考互聯網企業酒后代駕熱力圖,研判確定酒駕醉駕整治的重點區域、道路、時段,制定酒駕醉駕治理工作日歷,明確打擊重點。在警方的高壓打擊下,全市專項整治行動取得階段性成果。
每天路檢路查
警力跟著“工作日歷”跑一線
“昨天午后在北外環遇到查酒駕,沒想到今天在這里又遇到,真的多虧昨晚沒喝酒……”5月22日上午7時許,在禹城市十里望鎮某村口附近,市民白先生接受交警檢查后表示,如此大的查處力度,會自覺做到開車不喝酒,酒后不開車。
如今許多禹城市民有著和白先生同樣的感受。據禹城交警大隊長王鵬介紹,該市推行警力跟著“酒駕整治工作日歷”跑一線舉措以來,收到了良好成效。原來,該市按照該工作思路,對六個一線中隊每月按照日歷日期(不分節假日及周末時間)依次安排上路執法時間、執法地點,各中隊根據警力配置分成若干工作編組輪流上路,每次不少于4小時。同時,將轄區國省道、縣鄉道重點路口、城鄉結合部重點路段、事故多發路段、城區重點路段共60余處做為管理重點路段,設立執法檢查點,做到了警力布控無處不在。
據其介紹,該市針對早點、午后及深夜等時段酒駕(包括隔夜酒駕)多發實際,實行錯時執法。他們成立了多支流動執法小分隊,串“點”成“線”,實現整治的機動化和無縫覆蓋,有效遏制了酒駕醉駕行為多發勢頭。
禹城交警大隊的做法只是我市公安交警部門每天開展路檢路查工作的一個縮影。據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要求各大隊要根據酒駕醉駕治理工作日歷,健全警隊聯勤、接力整治、機動巡查等方式,靈活采取錯時執勤、定點蹲守、分散設卡等勤務,每日設立至少一處執勤站點,組織開展不少于4小時的整治,提高勤務組織的針對性、實效性,做到檢查卡點隨機化、整治時間機動化、整治區域多樣化。
據了解,在嚴打涉酒交通違法的大背景下,全市公安交警部門廣泛宣傳曝光震懾,引導公眾堅決拒絕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取得明顯成效。各地公安交警通過邀請媒體記者隨警作戰、組織現場執法直播等方式,營造出酒駕醉駕嚴管高壓氛圍。同時,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每月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酒駕醉駕違法犯罪和交通事故案例,曝光一批終生禁駕人員名單,提高了執法震懾和懲戒力度。
補齊治理短板
打擊涉酒違法實現全覆蓋
一段時間以來,“像治理酒駕一樣治理……”已經成為一種流行句式。很多人認為在公共治理中,治理酒駕具有一定的現象級意義。可是,又有多少人知道,治理酒駕也存在“城鄉差”。相對于城市在治理酒駕上取得的成功,農村地區仍是治理短板。為此全市公安交警部門注重細節,打擊涉酒違法實現全覆蓋。
5月6日中午,武城交警大隊在轄區四女寺鎮開展酒、醉駕整治行動。不料,一位騎摩托車的駕駛員耿某突然上前與民警理論,稱其朋友因酒后駕駛被該大隊民警查獲,要求對其朋友免于處罰,耿某的理由竟是因朋友已經到了家門口。耿某異常的表現和滿身的酒氣引起了民警的警覺,180.8mg/100ml的檢測值顯示其已涉嫌醉駕。最終,耿某因無證、醉酒駕駛被警方處理。
無獨有偶。5月8日14時58分,交警直屬三大隊民警在運河西堤攔停一輛試圖沖卡逃避檢查的司機。經檢驗,駕駛人馬某酒精含量為29mg/100ml,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還查出其2018年2月因酒后駕駛被處罰過,此次他涉嫌再次酒駕,受到了罰款、拘留、吊銷駕駛證的處罰。
據了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按照省廳交管局要求,定期組織開展全市統一行動,各大隊根據酒駕醉駕規律特點,每周至少組織一次統一行動。統一行動日期間,全市公安交警采取“城鄉、高地聯動,區域、全線聯治,交警、部門聯勤,夜間、白天聯查”措施,織嚴織密管控網絡,切實形成區域震懾。在重要節假日酒駕醉駕易發時段,警方將進一步加大警力投入,全面加強城市、公路、農村覆蓋范圍,不間斷嚴厲整治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
此外,為提升酒駕打擊能力,各級公安交警部門積極組織執法小分隊、機動隊,以及流動實驗室隨警作戰,靈活機動巡查治理酒駕醉駕。同時,積極推行“查辦分離”模式,抽調法制、秩序、事故等部門業務骨干,成立查處醉駕刑事案件工作專班,統一立案、統一偵查、統一采取強制措施,提高查處效率和辦案質量。
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孫良玉通訊員楊紅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