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根據省人社廳安排,2019年度聘任院士經費申報工作開始,符合條件的單位可進行申報,日期截至7月12日。
據了解,聘任院士工作是助推我市新舊動能轉換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按照有關規定,對于與我市企事業單位簽訂聘任協議、每年累計在我省工作時間2個月以上的院士,省財政按照規定給予生活津貼和科研活動經費。
根據規定,具備以下條件的聘任單位和聘任院士可申報享受政府津貼和科研補助經費。聘任單位要有具體的學科建設、人才培養(指導培養學術技術骨干或博士、碩士研究生)、重大課題或新產品研究開發項目,并有每年不少于10萬元的經費投入和其他相應的科研條件;聘任院士要身體健康,年齡一般在80周歲以下;聘任雙方就合作方式、合作內容、合作目標、合作期限等簽訂了具體的聘任協議書并認真履行聘任協議;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7月1日期間結束本聘任年度。
對符合條件的聘任院士,省財政將按每月2萬元標準,以其實際在魯工作時間發放生活津貼,每年為每位聘任院士撥付科研活動經費10萬元。
記者 王志冕 通訊員 張廣龍 郭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