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概念中
監控攝像頭代表著安全防范
可近日
有一名男子居然能把監控攝像頭偷回家
7月20日10時30分,寧津的周某報警稱:在柴胡店鎮轄區其泥鰍養殖場內的監控攝像頭被盜,損失價值約1500元。
柴胡店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后立即對現場周邊環境進行勘驗。根據民警初步判斷,這是一起盜竊案件,辦案民警李世明、姜濤、輔警彭國泉立刻展開對附近居民住戶走訪調查,但是一無所獲。
據民警辦案經驗來看,該案件需要盡快破獲,避免嫌疑人將被盜竊的監控攝像頭出售或做其他處理。
辦案民警迅速返回單位,通過調取天網監控對案發現場周圍進行調查。經調查,監控顯示有一名可疑人員駕駛電動三輪車在半夜出沒,于是該電動三輪車進入民警視線。
隨后,民警李世明、姜濤駕車前往可疑電動三輪車駛入的住宅。民警進入到該宅后出示檢查證,經詢問檢查,該住宅房主系一名26歲的男子王某。民警在該住宅北屋黃色櫥柜內發現被盜的四個監控攝像頭,在王某住宅院子內發現王某駕駛實施盜竊的電動三輪車。
在大量的證據面前,王某對自己的盜竊行為供認不諱。原來王某在案發現場是躲過盲區爬上電線桿,手工將攝像頭拆卸斷電,這一系列舉動說明王某“技術”還不錯,正經干點什么工作不好,現在只能關上空調跟民警走一趟了。該盜竊案件,報警人周某于7月20日10時30分報警,到14時26分嫌疑人被抓獲,只用了近4個小時。
最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寧津縣公安局決定給予王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處罰。
編輯|石少軍 通訊員|李向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