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鄧靜)日前,我市下發通知,貫徹國務院和省政府改革要求,取消10項行政許可事項,承接3項行政許可事項。
取消的10項行政許可事項包括假肢和矯形器(輔助器具)生產裝配企業資格認定、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核發、國家和省非重點陸生保護野生動物或其產品經營許可證核發、省內運輸郵寄攜帶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其產品出縣境審批、船員服務簿簽發、出境旅游領隊證核發、公司(企業)名稱預先核準、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農民專業合作社名稱預先核準、道路貨物運輸站(場)經營許可。承接行政許可事項3項,其中市級承接1項,為省際、市際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縣級承接1項,為毗鄰縣行政區域間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市縣同步承接1項,為護士執業注冊。
通知要求,對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完善事中事后監管制度,防止出現管理真空;對承接的行政許可事項,要加強與上級主管部門的溝通,明確具體業務流程和辦理材料,避免服務缺位。對需交由行政審批服務局集中行使的事項,原主管部門要主動與行政審批服務局搞好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