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劉暢通訊員田霽月)
8月27日,記者從德城區審計局獲悉,該局積極采取措施,探索建立“四大機制”提升整改實效,確保審計發現的問題逐項得到整改。
建立審計整改責任落實機制。按照審計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清單化、管理臺賬化要求,建立審計整改問題臺賬,明確審計整改措施、時限、責任部門及責任人,確保責任到人、分工明確。
建立審計整改對賬銷號機制。堅持“誰審計,誰負責整改”的原則,由審計組建立審計整改跟蹤臺賬,對被審計單位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梳理,逐條逐項列出整改任務清單,確定問題整改期限,對賬銷號,督促問題整改。
建立審計整改問責機制。對已到整改期仍未報送整改資料的單位,通過整改回訪方式,積極與被審計單位溝通,對審計整改中遇到的典型性問題和疑難事項開展專項督查,對拒不整改等影響整改效率效果的,將按照一定程序建議有關部門對被審計單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追責問責。同時,將審計整改率作為審計人員年度績效考核內容之一。
建立審計整改結果運用機制。被審計單位把審計整改落實情況納入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的內容,作為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以及領導班子成員述責述廉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