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位代表為規范養犬建言獻策
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俞榮)
27日,德州市司法局組織召開《德州市養犬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征求意見座談會,市公安局工作人員對《條例》的起草情況進行了說明。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會議特別邀請了15位代表,分別站在普通市民、物業服務企業、基層工作人員的角度提出意見和建議。
本次座談會主要討論《條例》中提出的“養犬管理按照重點管理區和一般管理區實行分區管理”、“在重點管理區內養犬應當交納養犬管理服務費”、對犬只進行強制免疫,對犬只尸體進行無害化處理,二者所需費用由養犬人自行承擔,以及重點管理區內攜犬出戶應當遵守的規定等條文是否同意、如何修改,和對《條例》其他方面有無修改意見或建議。
會議最后,市司法局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梁少宗做總結發言。他對與會人員參加座談會并發表意見和建議表示誠摯謝意。他指出,“《條例》的立法目的是規范養犬、文明養犬、依法養犬,絕對不是禁止養犬,用類似‘德州的禁犬法來了’這種吸引人眼球的說法來宣傳養犬立法,我們是不贊成的,這是對我們立法目的的一種誤讀、誤解,對公眾的一種誤導。”他表示,《條例》的總體思路就是平衡各方利益,達到規范、文明養犬的目的,市司法局將會同有關部門逐一梳理研究座談會上的意見建議、在認真論證的基礎上依法采納,同時堅持開門立法,歡迎大家繼續提出意見和建議,繼續關注立法工作。
■各方聲音摘錄
杜長清
物業服務企業代表
目前物業對小區養犬的管理,還有不少難點。條例中“依法組織居民、業主制定文明養犬公約,規定允許遛犬的區域和時間,設立標識并監督實施”等內容提得好,建議在條例中進一步明確物業工作人員在此過程中應該履行的責任,和有法可依的相應處置辦法。
畢鵬
基層工作人員代表
立法規范養犬行為勢在必行,小區內養犬應為犬只掛犬牌、束犬鏈、戴嘴套,由成年人牽引,主動避讓他人,違反規定且責令不改的,應處以罰款,情節惡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應沒收犬只。同時,建議借鑒相關地市區的養犬條例,重點管理區飼養犬只登記時需要植入電子芯片,實現犬只身份唯一識別,開發犬只定位等多種功能。
孫麗春
愛犬人士、市民代表
我和相關愛心人士自2016年自發組織成立流浪貓狗救助基地,目前已收留動物120只左右。我對偷、毒、搶、盜動物的現象深惡痛絕,呼吁進一步規范養犬人的養犬行為,建議領養動物不能隨意遺棄,偷、毒、搶、盜更應受到相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