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孫良玉通訊員魏斌)“謝謝法官為俺老太婆討回了養老錢……”12月16日,家住禹城市辛店鎮某村、已經84歲的黃某,來到禹城法院辛店法庭動情地說。此前她因五個子女不盡贍養義務而將子女們告上法庭,經過法官胡榮斌耐心細致調解,五個子女認錯并支付了“養老錢”,讓她的晚年生活不再孤苦無依。
生于1935年的黃某生育了兩兒三女,且都已經成家立業。她的老伴前幾年因病去世。今年5月份,黃某的村莊拆遷后,她到小女兒家暫住,再回家時卻遭遇子女們拒不贍養自己的難題。黃老太傷心不已,將子女們告上了禹城法院。
該院第一時間為老人立了案。承辦法官張風強、胡榮斌找來了老人的五個子女了解情況,小兒子劉某亮認為母親應由哥哥贍養,其理由為2003年姐弟四人(除大哥外)達成一致意見并形成書面材料,約定母親由哥哥贍養,父親由弟弟贍養。在其父親生病住院期間,父親主要由小兒子照顧,盡到了全部的贍養義務。另外,父親的住院醫療費用也是由小兒子交納的。按照約定,母親應由哥哥贍養。
而哥哥劉某震不同意自己獨自贍養母親的理由為:2003年姐弟四人(除他外)達成一致意見并形成書面材料,自己沒在協議上簽字,也不知道有該協議。他認為,所有子女都有贍養母親的義務。另外,母親的拆遷費沒有分給自己,因此自己不贍養母親。其他三個女兒因為對母親的贍養費數額有分歧也不同意贍養老母親。
張風強和胡榮斌先是前往老人的小女兒家進行看望,并了解了案件的相關情況。之后先后通知所有被告,讓他們分別來法庭領取手續材料,單獨了解每一個子女對父母的贍養情況,并傾聽他們的真實想法。法官還組織了庭前調解,因兩個兒子意見分歧較大未調解成功。
開庭前,法官告知被告此案為網上直播案件,給其心理上造成一定壓力,庭后“趁熱打鐵”結合法律、情理,再次調解。
最終,三個女兒同意每人每月支付給母親贍養費300元,也同意輪流贍養。而后法官又分別做了兄弟倆的思想工作,他們最終都表示每月支付老母親500元贍養費,并安排照顧老母親的日常起居。五個子女也都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愧不已,向老母親認錯。
案子結了,開心的笑容再次回到了八旬老人的臉上,她伸出大拇指盛贊禹城法院的法官們為她討回了養老錢,挽回了親情,讓她在這個寒冬里不再感到孤苦無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