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6日,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彭博尋釁滋事案進行一審開庭并當庭公開宣判,以被告人彭博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因涉及個人隱私,依照法律規定,該案不公開開庭審理。
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12月以來,被告人彭博任山東濟南潤豐農村合作銀行(以下簡稱潤豐合行)監事長,后潤豐合行等單位合并組建濟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濟南農商銀行),彭博因職級待遇和未進入濟南農商銀行領導班子而心生不滿,多次通過信訪手段謀求職級和職務上的不正當利益。山東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以下簡稱省農信社)、濟南農商銀行等單位針對其信訪事項分別進行了調查反饋或答復,但彭博仍不滿意。2019年5月,為向濟南農商銀行等單位施加壓力,引起輿論關注,彭博主動聯系并雇傭“網絡推手”王遠見(另案處理),二人共謀網絡炒作方案,后彭博兩次付給王遠見共計12萬元。
2019年6月,被告人彭博將道聽途說、主觀推測的不實材料,交由王遠見加工并經彭博同意后,二人通過昵稱為“副監事曉彭”的微信公眾號、“彭博”的今日頭條賬號、“副監事曉彭”的百度百家號、“濟南農商行舉報人彭博”的微博賬號在網上公開發布題為《實名舉報山東廳級干部生活淫亂,銀行資產損失近30億元》等文章、信息50余篇。其中含有“濟南農商行隱瞞涉及金融詐騙案,從而造成銀行資產損失近30億元”“丁某某與宗某、王某某與魯某均有不正當兩性關系并生育子女”“彭博被違規降級、信訪舉報無回應”“省農信社資金中心存在‘小金庫’未予追責、向山東紅帆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貸款造成損失”等虛假信息。上述文章、信息被新浪、搜狐、鳳凰、騰訊、網易等10余家網絡媒體轉載報道,引發網民大量點擊、轉發及負面評論,點擊量超過千萬次,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2019年9月6日,被告人彭博被公安機關抓獲。
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彭博為謀求職級和職務上的不正當利益,借故生非,伙同他人編造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肆意散布,起哄鬧事,被多家媒體轉載報道,引發網民大量點擊、評論,混淆視聽,蠱惑群眾,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根據被告人彭博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