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進入關鍵期,全市各企業也將逐步有序復工。市總工會堅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省總工會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企業工會作用,在繼續協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積極助力企業平穩過渡,逐步恢復正常生產經營秩序。
一是協助建立疫情防控方案。組織各級工會主動協助企業制定復工和疫情防控方案,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體系,把防控責任落實到車間、班組,落實到每一名職工。各縣市區工會采取多種形式,幫助重點企業采購口罩、消毒液、酒精的應急物資。
二是協助加強返崗職工健康監測。組織各級工會協助企業加強返崗返工職工健康監測,詳細掌握每名返工職工及家庭成員健康狀況和春節假期出行信息。協助建立職工體溫日檢制度,對體溫異常的及時采取處置措施。
三是協助落實崗位防疫措施。協助企業落實職工個人防護措施,采取“小班制”模式,減少單班在崗人數,暫停不必要的會議、聚會等活動。協助企業加強環境衛生和就餐管理,協助企業規范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輪崗排班,落實勞動保護措施,防止因趕工、搶工導致安全生產事故。
四是協助開展防控知識宣傳。主動采取短信和微信提示等線上形式,有針對性地開展新型冠狀病毒預防科普知識宣傳,發布《致全市返崗職工的一封信》,引導全市廣大職工從容應對、科學防控。密切關注職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衛生,發現苗頭問題,及時安排心理健康干預和輔導。
五是引導職工支持企業發展。教育引導職工與企業同呼吸、共命運,樹立信心、團結一致、共克時艱。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充分發揮沖鋒在抗疫一線職工的示范引領作用,用先進事跡激發職工參與生產熱情,全力抓好生產,高質量、高效率地完成生產任務,在企業復工中發揮工人階級主力軍作用。
六是引導職工與企業協商協調。企業因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工會要組織開展集體協商要約行動,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引導企業不裁員、少裁員,引導職工正確理解、積極應對,助力企業克服困難,確保職工穩定就業。
七是引導企業承擔社會責任。協助有關部門和企業妥善處理好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引導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不隨意解除職工勞動合同,及時化解因疫情引發的用工矛盾糾紛,依法保障職工勞動報酬等權益,維護職工隊伍穩定。
八是協調開展就業服務活動。各縣(市、區)總工會要根據本地經濟結構、行業特點和工種需求等實際,適時開展工會就業服務月等活動,借助線上信息發布平臺,為用工企業和務工人員搭建平臺,協助復工企業緩解用工短缺等矛盾。
九是落實減負政策。貫徹落實《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于實施小微企業工會經費支持政策的通知》(廳字〔2019〕32號),從2020年1月1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對全市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實行全額返還(小微企業劃型標準按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2011年6月18日印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執行)。
十是設立專項資金。總工會向各縣市區、產業下撥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專項資金130萬元,專門用于疫情防控保障和慰問等工作,為企業疫情防控和復工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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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劉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