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月23日從省財政廳獲悉,我省制定出臺企業(yè)和項目開復工、經營達產、資金保障及交通運輸保障等四項財政獎勵政策,用“真金白銀”為復工復產增強信心。
對企業(yè)和項目開復工實施獎勵。根據各市“四上”企業(yè)的開復工率,結合省級重點項目(包括省重大項目、新舊動能轉換優(yōu)選項目、“雙招雙引”重點簽約項目,以及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各地開復工項目個數和開復工率,對排名前3名的市各獎勵1000萬元,對第4-10名的市各獎勵500萬元,加快推進全省企業(yè)和項目建設復工達產進度。
對企業(yè)經營達產實施獎勵。根據各市工業(yè)增加值增幅、工業(yè)用電量增幅,結合固定資產投資增幅,對排名前3名的市各獎勵500萬元,對第4-10名的市各獎勵200萬元,支持各市加大投資、加快達產,提升地區(qū)產出效益。
對企業(yè)和項目資金保障實施獎勵。根據各市新增貸款增幅,對排名前3名的市各獎勵500萬元,對第4-10名的市各獎勵200萬元,鼓勵各市積極協調解決企業(yè)資金緊張等問題。
對交通運輸保障實施獎勵。根據各市貨運量及貨物周轉量增幅,結合應急防控用品運輸量、定制化運輸里程及人數,對排名前3名的市各獎勵500萬元,對第4-10名的市各獎勵200萬元,支持各地開展“點對點”定制化運輸服務,保障企業(yè)外地返崗務工人員及原料設備和防控物資出得去、進得來。
獎勵資金由各市統(tǒng)籌用于疫情防控期間企業(yè)和項目建設復工達產相關支出,政策暫定執(zhí)行到2020年3月31日。為引導各地加快復工達產進度,對2月底復工達產的加大獎勵力度,相關獎勵標準上浮20%,資金于4月份一次性兌現。
另外,安置外地返崗職工隔離所支付的酒店、公寓等租賃費用,由企業(yè)、所在縣(市、區(qū))財政、所在市財政和省財政各承擔30%、20%、20%和30%。(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代玲玲 通訊員 孔進 高潔 李健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