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2月29日,大眾日報受權刊發山東省委、省政府近日印發的《關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若干意見》。《意見》包括“總體要求”、“抓緊抓實抓細疫情防控”、“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加強黨對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領導”四大部分,共52條,條條精準聚焦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要求,立足當下、著眼長遠,是山東干部群眾做到“兩手抓”、奪取“雙勝利”的“任務書”和“施工圖”。
其中,圍繞貫徹落實國家宏觀政策、加強運行調節,有序推進企業復工達產和重點項目建設,《若干意見》部署了10項任務,要點如下:
強化財政金融政策支持。創新完善金融支持方式,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民營和小微企業提供專項貸款額度,加大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貸款財政貼息支持力度。調整完善企業還款付息安排,適當減免小微企業貸款利息,確保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低于去年0.5個百分點。強化銀企對接,做好全省1268家規模以上重點工業企業融資需求的對接安排,按期完成符合銀行信貸政策企業的授信審批程序。在全省推行企業金融輔導員制度,首批選派3000名金融專業干部,對口聯系幫扶企業。
加大稅費支持力度。因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納稅人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確有困難的,經稅務機關核準,依法減征或者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對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可按照規定延期繳納稅款,對因疫情影響遭受重大損失的納稅人、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依法依規實行稅費減免政策。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延長至8年。加大穩崗返還,減輕殘保金、住房公積金負擔。
階段性減免社會保險費。 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征期限不超過5個月;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減半征收,減征期限不超過3個月。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困難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有序劃轉國有股權承接主體持有的國有資本收益,專項用于彌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確保社保基金安全運行。
提升煤電油氣保障能力。組織好煤炭生產,嚴格落實統調電廠燃用省內煤激勵政策,確保重點發電企業電煤庫存穩定在20天以上。健全煤電油氣運聯席會議制度和聯合辦公機制,對庫存可用天數不足10天的統調電廠和承擔供熱任務的熱電企業進行重點調度,及時采取應急調運措施,確保不因缺煤停機影響發電、供熱。加強電網統一調度和運行管理,爭取省外電支持,保證居民和重點用戶電力需求。
增強信心穩定社會預期。完善經濟運行監測長效機制,強化經濟運行、公共衛生、金融安全、房地產、社會就業等領域風險預警,及時制定針對性強的政策措施。依托省問題訴求反映平臺及96345熱線電話,建立“企業群眾在線反映問題、省市聯動集中分辦、兩天溝通反饋”工作機制,打通政府服務企業發展和項目建設的綠色通道。加大各項政策措施的宣傳解讀和督導落實力度,合理引導市場預期。
分區分級精準復工達產。所有企業復工復產,一律取消審批。對1268家企業,建立省市縣三級服務對接組,實時掌握企業運行動態,一企一策精準服務、解決難題。落實支持企業和項目建設復工達產財政獎勵政策,鼓勵各市精準復工達產。對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外商投資企業,“一對一”設立駐企服務員,上門對接服務,協調解決復工企業原材料、生產設備、流動資金、員工返崗等方面的困難問題。對支持復工復產、經營運行重要政策,形成清單,打包推送給企業。縣(市、區)工業、商務及相關部門,建立中小微企業服務員制度,暢通企業訴求渠道。疏通員工返崗堵點,確保持健康通行卡人員便捷通行。加快建設數字政府,優化“愛山東”APP服務,推動更多事項網上辦、掌上辦,便企利民。
保障客貨運輸暢通。有序恢復道路客運服務,疫情低風險地區,盡快全面恢復長途客運和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車等客運服務;疫情中風險地區,視情逐步恢復道路客運服務,嚴格控制長途客車和包車客座率。暢通應急和重點生產生活物資運輸綠色通道,確保物流運輸“零障礙”。主動加強與周邊省市交通運輸部門協調,保障省際運輸暢通。推動各港口加快積壓貨物疏港進度。對承擔交通運輸保障和定制化運輸服務的運輸企業,創造條件給予補貼或獎勵。
加快推動重點項目建設。重點圍繞1021個省級重點項目,落實清單式管理、責任化推進要求,續建省級重點項目全部復工,新開工項目如期開工,全年完成投資4000億元以上。建立重大項目綠色審批通道,依托投資在線審批平臺,開展“不見面”遠程審批服務。穩妥推行承諾制審批,對已經實施區域評估的審批事項原則上全部實行承諾制。對急需開工建設的項目可容缺受理、容缺辦理。因醫療衛生、防疫管理、隔離觀察、防控物資生產等疫情防控需要實施的工程建設項目,建設單位可先行開工建設,疫情解除后再補辦有關手續。
新實施一批補短板強弱項重大項目。實施好公共衛生、應急物資儲備、疫苗研發生產、醫療物資產業鏈建設和基礎設施保障等12個領域、274個重點項目,將項目直接納入全省重點項目“白名單”,組織駐魯金融機構全面開展融資對接,擴大實際信貸投放規模,根據項目性質在利率、期限、結構方面給予差異化優惠。對符合專項債券要求的,由省債券工作專班指導項目主體做好項目策劃和條件落實,實現與地方專項債政策匹配銜接,爭取納入國家盤子。
強化項目建設要素保障。制定出臺關于建立要素跟著項目走機制的意見,努力破解土地、能耗、資金、用工等要素瓶頸制約。對疫情防控項目和省重大項目、省新舊動能轉換優選項目、省雙招雙引重點簽約項目和保障性住房、教育、醫療衛生、鄉村振興、扶貧等社會民生項目用地,可預支上一年度國家下達我省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總量的50%,用于建設項目新增用地審批,確保重點急需項目落地。全力支持砂石礦山企業復工復產,保障市場供應。對停產整頓的砂石礦山企業,盡快幫助其完成整改、恢復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