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石秀秀 通訊員 馮劍平)日前,市發改委出臺《關于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信用監管和服務等有關工作的通知》,疫情防控期間,對因疫情等客觀因素影響造成的企業失信行為,相關部門將支持幫助企業進行信用修復。
通知要求,依法依規實施信用監管,督促上級推送的涉及本地區的失信主體限期整改,并及時上報失信案例核查報告;協調有關部門認真落實聯合懲戒備忘錄,不得隨意制定信用黑名單管理辦法,不得對一般失信企業、輕微失信行為和簡易行政處罰信息實施聯合懲戒。
及時歸集相關行政處罰信息,對相關部門作出的哄抬防控物資價格、擾亂市場秩序以及隱瞞病史、重點地區旅行史、與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觸史、逃避隔離醫學觀察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信息,要及時進行歸集、公示和共享。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公益捐款、捐物、提供志愿服務等優良信息,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間哄抬防控物資價格,隱瞞病史、重點地區旅行史、逃避隔離醫學觀察等違法違規行為,經有關部門認定后,歸集共享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實施聯合獎懲,并將列入全市將要實施的個人信用分、法人信用評價等評價指標體系中。
加大對守信主體的融資支持力度,加強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對接,加大“信易貸”融資供給,提升信用貸款比例,特別是加大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生活物資生產企業、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信用貸款發放力度,促進企業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期間,對因疫情等客觀因素影響造成的企業失信行為,支持幫助企業進行信用修復。全面落實失信企業信用修復全程網上辦理,企業無需當面遞交申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