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濟南訊 近日,山東省財政下達2020年村級組織運轉經費補助14.5億元,比去年增加2.5億元,增長20.83%,專項用于支持各地加強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工作。
我省要求市級財政加大資金投入,縣級財政要增加村級組織運轉經費年度預算,并抓好資金落實,優先保障村干部報酬和村級組織辦公經費,進一步規范村法律顧問經費、公共服務運行維護等其他必要支出,不斷提高農村基層組織履職能力和服務水平。
根據村級組織運轉經費正常增長機制安排,我省自2017年起每3年調整一次財政補助村級組織運轉經費最低保障標準。從2020年起,我省將縣域范圍內財政補助村級組織運轉經費村均最低標準由9萬元提高到10.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