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疫情期間人民群眾正常的醫療服務需求,方便群眾就醫購藥,日前省醫保局、省衛健委聯合印發《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積極推進“互聯網+”醫保服務的通知》,以“互聯網+”醫保服務為抓手和紐帶,把醫療服務和醫藥服務聯通起來,推動實現線上掛號、在線復診、處方續方、醫保支付、送藥上門一條龍服務,讓老百姓足不出戶就可以享受到醫保、醫療、醫藥“三醫聯動”的服務。
把“互聯網+”醫療服務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是此次我省推出的一項關鍵舉措。具體而言,就是優先將面向常見病和慢性病參保者提供的“互聯網+”復診服務,包括復診費、處方續方發生的政策范圍內藥品費用等,按規定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符合規定的互聯網慢性病“長處方”也可報銷。疫情期間互聯網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新開展的“互聯網+”醫療服務項目,各市可按照規定與醫療機構協商確定價格,并臨時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
關于醫保結算服務管理辦法,《通知》明確,完善協議管理內容,合理確定互聯網醫療服務總額指標。省市聯動建設醫保處方流轉結算服務平臺,實現以醫保電子憑證為基礎的醫保在線直接結算支付。積極探索推進定點零售藥店配藥直接結算,促進定點零售藥店與互聯網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協作,鼓勵互聯網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開展送藥上門服務,推動網訂店送、網訂店取,實現診療、購藥、配送“一條龍”服務。
為保障“互聯網+”醫療服務行為規范和醫保基金安全,《通知》要求,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應嚴格執行“互聯網+”醫保服務相關規定,加強對在線診療服務的管理,按規定建立留存診療信息備查,通過人臉識別等技術,落實線上實名制就醫結算要求,確保接受“互聯網+”醫療服務人員與進行醫保結算的參保人員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