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訴一體化辦案機制”是指對同一刑事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和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等工作,由同一檢察官或檢察官辦案組負責。寧津縣檢察院2018年9月在全市率先開展捕訴一體化辦案以來,共辦理各類刑事案件500余件,審查逮捕辦案周期平均縮短2天,審查起訴辦案周期平均縮短13天,案件退查率降低了4%,訴前羈押期限明顯縮短。一體化辦案機制旺盛的生命力,激活了基層刑事檢察一池春水。
改變傳統辦案思維,促進案件質量提升。受制于職能限定、辦案紀律、人員素質等多重因素,捕訴分離體制下,檢察機關辦案人員在立案標準、法律適用以及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方面,很難充分考慮庭審需求。特別遇到疑難復雜案件,難以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要求,無法有效提高訴訟質效。“捕訴一體化辦案機制”下,檢察官從批捕開始關注偵查,行使批捕權的同時,也對偵查方向、措施,甚至具體證據取證予以引導,有效提高辦案質量,降低退補和不起訴率。
提高訴訟效率,保障當事人權利。“捕訴一體化辦案機制”中,檢察官在審查起訴前已熟悉案件證據體系,再次辦理中注重審查新增證據,一定程度上避免因重復閱卷、熟悉案情、復核材料而多花費時間精力。同時避免退回補充偵查、延期等情況發生,優化“案件比”,進而提高訴訟效率,節約司法成本。因為案情熟悉,辦案速度必然加快,減少了犯罪嫌疑人不必要的羈押時間,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訴訟權利;而被害方則會向同一辦案人或辦案組重復性反映訴求,利益會被考慮得更加全面充分。
注重全程監督,突出重點環節。“捕訴一體化辦案機制”有助于強化對刑事案件的全程監督,形成訴訟職責和監督職責的一體化。為此,要強化全程監督意識,把做好監督作為分內職責,在強化全案責任意識中增強發現問題自覺性,在加強全面審查中提高發現問題的能力。要注重通過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強化自身在證據審查、規范司法、維護法律統一實施方面的權威性,注重通過把檢察建議、糾正違法意見等監督措施做成剛性,完成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監督職責,真正把“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的理念落到實處。同時還要注意調整工作方法和重點環節。在審查逮捕環節,要把審查重點放在犯罪嫌疑人社會危險性的審查和判斷上。在平衡偵查需求和人權保障過程中,采取審慎態度統籌法定標準與比例方法,綜合作出捕或不捕的司法判斷。在審判環節,要加強證據合法性證明能力,按照精細化要求應對不認罪、翻供和個別證據存在矛盾等情況。
落實辦案責任制,提升業務素能。捕訴分離導致刑事案件在檢察環節被切割為兩個片段,分割了刑事檢察權完整性,導致刑事檢察官專業知識養成和發展不全面、不均衡。“捕訴一體化辦案機制”對檢察官提出全面系統的辦案要求,既要熟悉偵查活動,又要做好證據全面審查。司法責任制改革確立了錯案終身追責制,“捕訴一體化辦案機制”有助于辦案人將責任一扛到底,更好落實“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倒逼案件質量,形成良性循環,為提升案件質量樹立堅固防線。
□寧津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任建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