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期間,全國文明城市測評指標調整成為社會熱議話題。
據報道,中央文明辦主動適應常態化疫情防控形勢,在今年全國文明城市測評指標中,已明確要求不將占道經營、馬路市場、流動商販列為文明城市測評考核內容,推動文明城市創建在恢復經濟社會秩序、滿足群眾生活需要的過程中發揮更加積極作用。
文明城市,主要指那些市民整體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較高的城市。全國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體文明水平的綜合性榮譽稱號,是目前國內城市綜合類評比中的最高榮譽,也是含金量最高、創建難度最大、最具有價值的城市品牌。正因如此,不少城市把創建文明城市作為一項硬任務,層層壓責任、傳壓力,這種追求是好的。但也有個別地方誤讀“文明”,或簡單化操作,為創城全面取締占道攤點,受到公眾質疑。
在保就業的形勢下,“不將占道經營、馬路市場、流動商販列為文明城市測評考核內容”,釋放了一個“寬松”信號,體現了政策因時而變的靈活性,值得肯定。
客觀地看,占道攤點歷來是城市管理的一大難題。無序雜亂是小商小販的典型特征,取消攤販似乎能讓城市看著更整潔。但是,市容市貌不能以犧牲民生為代價。馬路攤點的主角,大多是下崗職工、無業人員或進城農民。每一個攤位,都能讓一部分人就業,都可能支撐一個家庭的溫飽。在某種程度上,小商小販不“小”,允許他們擺攤設點,既解決了困難群體的就業問題,又維護了社會穩定。
文明不等于整潔,文明城市也不是沒有馬路攤點的城市,而是一座以人民為中心的城市,是一座關心群眾生活的城市,是一座有容量有溫度的城市;創建文明城市,也不是為了拿獎牌得榮譽,不能“不食人間煙火”,而是為了讓群眾不斷增強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唯有“煙火氣”,最撫凡人心。
打開馬路攤點的正確方式,不是“一禁了之”而是規范、放活、管好與升級。在常態化疫情防控形勢下,成都設置臨時占道攤點攤區2234個,流動商販經營點17891個,增加就業崗位10萬個以上;浙江杭州、河南許昌等地也開放部分街道為攤販提供經營場地等,這些地方“試水”受到普遍點贊。對管理者來說,適應新形勢,就得跳出“禁”“限”慣性思維,拿出“繡花功夫”,加強服務、有序管理,下好“地攤經濟”這盤棋。
馬路上多點“煙火氣”,地攤上多點消費人氣,小商小販多些生存空間,城市里多點百姓笑臉,這樣的城市有喧囂和熱鬧,也有溫度和信心,這也是文明城市的應有之義。
(大眾報業·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孫秀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