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讀罷港區國安法草案說明摘要,有香港市民說,“久違的安全感終于要回來了”。能否捍衛住安全、能否保護好權利,草案說明一出,一些香港市民心頭的隱憂隨即煙消云散。唯有國家安全,才能保障人權。
事實上,草案說明中明確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一則,草案與國際公約精神相符,依法保護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于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游行、示威的自由在內的權利和自由。二則,草案與國際通行法治原則一致,比如罪刑法定、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無罪推定、一事不再審、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和公平審訊等原則。絕大多數奉公守法的香港市民都不必憂慮,國安立法非但不會損害而且最大程度保障人權。
真正驚慌的是誰?是那些“港獨”“黑暴”“攬炒”勢力。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面前,他們憂心無縫鉆、擔心被懲治,于是拿“人權”說事。一位律師嚴詞譴責“黑暴”,而暴徒的“私了”差點要了他的命;無辜市民如羅伯被當街砸死、李伯被點火焚燒,如此致命的、無情的刀槍棍棒留下了無盡痛楚。倘若他們不暴力觸法、沒做危害國家安全的事,何必慌到跳腳?香港市民已經看清了他們的偽裝、善變與欺騙,那些似是而非的觀點再難蠱惑人心,那些危言聳聽的言論更難奏效。國安立法,對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的極少數人是高懸的利劍,對愛港愛國、奉公守法的香港廣大市民則是人權的制度保障。
從草案說明來看,所有執法司法行為都會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符合法定職權、遵循法定程序?!安坏们趾θ魏蝹€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是草案中明確規定的。反對派和一些外部勢力慣用污名化、妖魔化之法,去年“修例”時散播“人人都會被移交內地受審坐牢”的謠言,現又制造“在香港隨意抓人,送到內地受審”的危言。中國是法治中國,國安機構在內地辦案要嚴格依法辦事,有嚴格程序限制,在香港怎會無拘無束?事實已證明并將持續證明,所有相關的立法、執法和司法行為,都會切實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符合現代法治原則和精神。
支持國安立法,逐步成為香港主流民意,不少市民甚至翹首以盼。因為過去一年多來,沒有人比香港市民更渴望社會穩定、生活安寧。港鐵不能坐,店鋪難開張,學校無授課,市民不安樂……很多市民的生活陷入困頓,甚至連最基本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都得不到保障。他們期盼有不被黑暴滋擾、安寧生活的自由,有年輕人遠離黑暴“洗腦”、健康成長的機會,有“一國兩制”優勢更好發揮、解決深層次矛盾的愿景。正如有人說,有了國安立法,香港人權就打上了“安全補丁”,“一國兩制”就裝上了“殺毒軟件”。國家安全底線越清晰,香港越安定繁榮,香港的優勢越凸顯,自由發揮空間越大;安全屏障越牢固,社會創新活力越強,香港市民的發展權越有保障。
國家已經把“尊重和保障人權”寫進憲法,香港國安立法也必然會保障人權。正因為如此,如今的香港市民,多了一份放心,少了一份隱憂,大家期盼國家安全、香港安寧,更期待香港再出發、風采再煥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