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設備購置額20%給予獎補
德州新聞網訊(記者鄧靜)8月7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下發通知,組織疫情期間我市防疫應急物資生產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獎補項目申報工作。通知明確,企業為擴大防疫應急物資生產,疫情期間進行技改投資,市財政按照企業設備購置額的20%給予獎補。
申報項目的企業需符合4個條件,即在德州市內注冊,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且正常經營一年以上;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項目在2020年2月5日到5月5日期間采購的生產用設備,項目設備投入總額的核算范圍為:設備儀器購置費以及配套軟件和技術的費用。截至5月5日,項目已投產,防疫物資已向社會正常供應,接受政府調撥的企業優先申報;企業未因防控物資產品質量和價格等違法行為受到有關部門處罰。
企業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向當地工信、財政部門申報項目。各縣市區需于8月21日前,將符合條件的項目申報材料上報至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對通過最終評審的項目,市級將提出資金補助建議方案,并按照資金管理有關規定下達補助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