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
為進一步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表彰履約踐諾、誠實守信的模范人物,保持和擦亮“誠信德州”城市品牌,推動全國文明城市、全國信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4月12日,德州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市發改委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第二屆德州市“誠信之星”評選活動,最終將評出50名入選人員,授予“第二屆德州市誠信之星”榮譽稱號,并進行通報表揚。
誠信之星的評選標準及范圍方面,要求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規范,社會評價好、群眾認可度高,在引領社會誠信風尚中發揮積極影響。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在信貸交易活動中無不良記錄。具有強烈的誠信意識,從事生產活動堅持質量至上,從事經營活動堅持信守契約,從事服務工作堅持優質規范,在合作者和服務對象中享有高度信譽。有較突出的典型誠信事例,在社會和公眾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等。
按照安排,本月為宣傳發動階段;5月份開始推薦候選人,候選人推薦分縣(市、區)、市直部門兩個渠道報送,各自根據實際情況擇優推薦;6月中上旬進行組織審核,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市發改委成立第二屆德州市“誠信之星”評審委員會,本著公平、公正原則,確定100名“誠信之星”候選人,并將候選人主要事跡在新聞媒體、信用德州網站、德州文明網進行公示,廣泛聽取社會意見,接受社會監督;6月下旬,評審委員會綜合相關情況,最終評出50名入選人員,授予“第二屆德州市誠信之星”榮譽稱號,并進行通報表揚。
去年,為大力推進誠信建設制度化,在全市倡導和弘揚重信譽、守信用、講信義的良好氛圍,我市啟動首屆誠信之星的評選活動,社會反響強烈。首批50名“誠信之星”是從全市300多位候選人中評選而出,有農民、退休職工,也有醫務人員、企業家和公務人員等。誠信之星在做好誠信的踐行者和傳播者的同時,也享受激勵機制,得到各種實實在在的實惠。另外,為加強“誠信之星”隊伍建設,防止不良現象的發生,我市還建立并實行“誠信之星”退出機制,對不積極參與信用工作活動,不承擔義務宣傳任務,或出現不良信用記錄,失去“誠信之星”作用者,將予以退出,保持“誠信之星”隊伍的正能量和先進性。(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潘曉泉 通訊員 林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