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拒不整改的,依法注銷、吊銷觀光車生產資質
德州新聞網訊(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湯錦瑤通訊員王輝)
10月17日,記者從德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為加強我市非公路用旅游觀光車生產企業日常監督管理,嚴禁借用非公路用旅游觀光車許可名義生產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
非公路用旅游觀光車輛(以下簡稱觀光車),包括觀光車和觀光列車,屬于特種設備,需辦理特種制造許可證,僅在工廠廠區、旅游景區、游樂場所等特定區域使用,不得上路行駛。觀光車,是指具有4個以上(含4個)車輪的非軌道無架線的非封閉型自行式乘用車輛,包括蓄電池觀光車和內燃觀光車。觀光列車,是指具有8個以上(含8個)車輪的非軌道無架線的,由一個牽引車頭與一節或者多節車廂組合的非封閉型自行式乘用車輛,包括蓄電池觀光列車和內燃觀光列車。
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主要指未經工信部許可生產,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不符合依法登記掛牌條件,車輛性能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用于載人或載貨的電動三輪車、四輪車。殘疾人因出行需要,駕乘符合《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國家技術標準》(GB12995- 2006)的除外。
按照規定,德州市嚴禁借用非公路用旅游觀光車許可名義生產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根據相關要求,對借用非公路用旅游觀光車許可名義生產的企業,市場監管部門將責令停止生產銷售違規產品。對拒不整改的,依法注銷、吊銷觀光車生產資質。凡發現我市觀光車生產企業借用非公路用旅游觀光車許可名義生產違規電動三輪、四輪車,可在工作時間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舉報,舉報投訴電話:2686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