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記者從《黨政機關會務服務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德州市地方標準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獲悉,《規范》于2021年11月10日正式發布,12月10日實施。
《規范》是我市首次制定發布會務服務方面的市級地方標準,填補了我市黨政機關會務服務規范的空白,為會務服務行業的標準化發展提供了有益的實踐。該標準立足工作實際,以簡明、直觀、圖文并茂的形式予以呈現,既可使會務服務人員快速學習和掌握黨政機關會務服務標準,規范服務人員行為、形體及服務操作,精準完成會議服務流程;也可為會議服務人員的培訓、考核提供要求明確、指示清晰的示范案例。本次地方標準的制定和實施,可將黨政機關會議服務的標準模式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范本,對整體提升德州市黨政機關會議保障水平和服務質量具有重要意義。
《規范》規定了黨政機關會議服務的術語和定義,明確了會議分類,給出了開展會務服務的制度建設、人員要求、人員管理、需求確認、會前準備、會中服務、會后整理、衛生防疫管理、設備設施、安全與應急及服務評價與改進等內容。
根據有關規定,德州市地方標準制定主要有七個階段的工作,分別為標準立項、標準起草與征求意見、標準技術審查、標準報批、標準公示、標準發布、標準備案。德州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德州市地方標準的立項、審查、編號和發布工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向市級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市級地方標準立項建議。市級行政主管部門結合本部門履責需要,向德州市市場監管局提出市級地方標準立項申請,并提交項目申請書、標準草案草稿等有關材料。德州市市場監管局匯總市級地方標準立項申請,組織開展立項論證,編制地方標準制定、修訂項目計劃并向社會公布。市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其提出立項申請地方標準的起草、征求意見、技術審查等工作,形成地方標準草案,連同編制說明、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意見、技術審查意見及其處理情況等相關資料送市市場監管局審查。德州市市場監管局對有關部門送審的地方標準草案以及相關資料進行審查,通過審查的,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確定為地方標準,統一編號并發布。市市場監管局自標準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報山東省市場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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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德鵬 編輯|苗欣
審核|朱代軍 終審|尹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