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有所居”是民生要務。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圍繞4個方面提出15條“硬核”措施,聚力緩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難,并提出“十四五”時期將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40萬套的目標。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通過增加土地供應、安排專項資金、集中建設等辦法,切實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供給,降低租賃住房稅費負擔,盡最大努力幫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緩解住房困難。
青年人是城市的未來和希望,城市發展得好,最終要靠吸引青年人、吸引人才。2020年底,山東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3.05%,比2015年提高6個百分點。隨著城鎮化發展和人口流動增加,大城市中新市民、青年人“租不到”“租不起”“租不好”的現實困難日益凸顯,成為制約實現“住有所居”的關鍵。
今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要求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促進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據不完全統計,國辦意見印發以后,已有成都、廈門、杭州、武漢、珠海等城市和廣東、浙江、安徽等省份對本地住房保障體系進行了完善,并發布了保障性租賃住房整體發展規劃。
山東高度重視住房保障體系建設,自2019年開始,積極爭取濟南、青島2市列入國家試點,大力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出臺試點政策33項,籌集房源1.8萬余套。2021年,全省計劃新開工保障性租賃住房7.48萬套(間),目前已開工7.49萬套(間),提前超額完成計劃任務。此次出臺的《實施意見》,又推出“一攬子”新政策,推動保障性租賃住房加快發展。
《實施意見》在國家政策基礎上,結合山東實際進一步細化了土地、財稅、金融等各類支持政策。在土地政策方面,對納入年度計劃的項目實行一地一策;在資金保障方面,完善常態化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強化對資金分配、使用的跟蹤監控;在金融支持方面,積極推動保障性租賃住房基礎設施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試點;在稅費優惠方面,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享受相應增值稅、房產稅優惠政策;在價格政策方面,除用水、用電、用氣執行民用價格外,山東還特別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用暖也按民用價格執行。
值得關注的是,《實施意見》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不設收入門檻限制,這可以說是一個非常大的突破,能夠有效滿足新市民、青年人過渡階段的租住需求。而在此前,各地會根據當地情況設置最低收入標準,受限于收入申請標準,不少新市民和青年人很難申請。
對于山東來說,濟南、青島是當前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重點。近年來,兩市的試點探索取得初步成效。近期,青島印發實施了全省首個《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核發管理規則》,濟南也即將正式上線“泉城安居——新市民租賃住房服務平臺”,為新市民提供全流程的線上租房服務。下一步,兩市還將以實現職住平衡為目標,通過實物保障為主、租賃補貼并重,多點布局帶動全域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
對其他14市,山東因城施策,分為城區人口總數超過100萬的城市和其他城市兩個類別,科學確定發展方式、目標規模和實現路徑,盡可能更好地滿足群眾的住房需求。
此次《實施意見》的出臺,是山東進一步完善“租購并舉”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舉措。未來,更多保障性租賃住房將成為新市民、青年人在城市奮斗的新起點。同時,留得住年輕人口的城市,也會迎來更廣闊的發展前景。
(大眾日報記者 方壘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