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陳慶貴報道
德州新聞網訊 酒后駕駛是違法行為,可總有司機抱有僥幸心理我行我素,被民警攔下后,他們會以各種理由、借口或者方法想要逃避處罰。
1月1日晚20時,德州市公安局交警直屬五大隊民警在迎賓街開展查處酒、醉駕違法行為行動中,遇到了這樣一位駕駛員,在民警要求其出示駕駛證、行駛證的空隙,駕駛員竟從副駕駛位置一溜煙跑了出去。由于事發突然,駕駛員跑得飛快,兩名民警只能接力追趕,最終將駕駛員成功抓獲。
民警要求駕駛員配合進行酒精檢測,駕駛員想要故意拖延時間,經過多次嘗試,都未按要求配合,民警只能強制將駕駛員帶到醫院抽血檢測。此時,駕駛員竟然大吼大叫起來,經過一番折騰,終于完成抽血,結果顯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為91毫克,屬于醉酒駕駛。
隨后,民警將駕駛員帶至大隊進行進一步調查、詢問。在詢問過程中,駕駛員講述了自己逃跑的原因。駕駛員李某兩年前因發生交通事故,A2型駕駛證被吊銷。他又于2021年3月考取了C1型駕駛證,目前還處于實習期,所以見到執勤交警后非常害怕。最終,李某因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法開具了強制措施憑證,李某將面臨吊銷駕駛證、拘役的處罰。“我上有老、下有小,這次算是完了。 ”此時,李某才真正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并且懊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