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開新聞發布會
解讀新修訂《德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
德州新聞網訊(記者楊鳴宇)3月31日,我市召開《德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新聞發布會,市司法局相關負責人對新修訂《德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進行解讀。《規定》將于5月1日起施行。
本次重點對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范圍、牽頭部門等方面進行修訂。另對部分名稱進行調整,條款數量由36條增加至41條。《規定》以“列舉+排除”方式規定了七類決策事項,明確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范圍,完善決策事項目錄制度。明確重大行政決策組織協調、指導監督職責和目錄編制由司法行政部門牽頭負責,會同相關部門對目錄草案進行研究論證。細化重點程序條款,對五大程序作了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