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德州市誠信典型動態管理辦法》,德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第一屆德州市“誠信之星”進行年審,以確保“誠信之星”榮譽稱號的權威性、先進性、純潔性,使“誠信之星”立得住、叫得響、傳得開。
據悉,本次年審的范圍為50名第一屆德州市“誠信之星”;年審工作時間為7月20日至7月31日;年審上報材料包含第一屆“誠信之星”2年來的誠信工作總結、榮譽證書復印件、個人事跡或相關工作宣傳報道復印件或截圖、視頻資料等。
年審內容實行分值考核,積極參與、傳播信用建設工作的,將視情況獲得加分。如:積極參與本部門本單位本系統的誠信建設,及時總結和宣傳本部門本單位本系統以及全市信用建設工作成果,為營造“知信、守信、用信”的社會氛圍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可獲10分;積極參加德州市組織的有關信用工作活動的,可獲5分;誠信事跡被拍攝成短視頻、微電影或者被媒體宣傳報道的,可獲1-50分不等的加分;對在慈善事業、公益事業、抗擊疫情等方面做出貢獻的,也將適當予以加分。
同時,如若“誠信之星”存在誠信事跡造假,隱瞞嚴重錯誤,生產經營活動嚴重失信,個人、單位(或單位法人)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或出現被列入失信“黑名單”等行為,將取消其榮譽稱號,并不得再次申報。
根據要求,各縣市區發改局要積極做好本轄區的年審牽頭工作,督導本轄區“誠信之星”按要求和條款撰寫自評報告,準時參加年審。德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年審結果及時通報給各縣市區、市直各有關部門(單位),同時作為2022年度德州市“十佳誠信之星”評選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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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石秀秀 通訊員|李佳林 林曉
審核|王秀青 終審|楊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