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7月14日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2022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等社保待遇標準調整方案。基本養老金調整與繳費年限、養老金水平掛鉤并適當向高齡人員傾斜,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人均月增40元,調整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相關待遇從今年1月份起補發。
在基本養老金方面,自2022年1月1日起,北京市繼續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退養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預計惠及318萬余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將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36元。掛鉤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繼續向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對2021年12月31日(含)前已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按上述辦法調整后,再次享受分別增加40元至70元不等的四個檔次的傾斜政策。
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障待遇方面,享受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待遇群體,人均每月增加40元。自2022年1月1日起,新增的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障待遇人員,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887元,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802元。
在工傷保險定期待遇方面,調整一至四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370元、335元、305元、275元。調整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70元。調整五、六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用人單位未安排工作的,應當為其增加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增加額不得低于180元。
此外,2022年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不調整,北京市失業保險金平均標準保持不變。(記者陳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