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新聞網訊
近日,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五大隊民警在轄區開展巡邏任務時,發現一輛電動三輪車見到警車后立即停駛,民警意識到該車存在違法嫌疑,立即下車查看情況,結果該駕駛員喝酒了。
在訊問中,駕駛員痛快地向民警承認,自己喝了兩瓶啤酒。接著民警要求駕駛員配合進行酒精含量檢測,但任憑民警如何勸說,該駕駛員就是不配合。民警要求駕駛員配合去醫院抽血檢測,可是到了警車跟前,駕駛員又開始反悔了,先是要求打個電話再去,否則說啥也不上車,隨后還跟民警講起了“道理”,要求民警說話溫柔一點。
最終,經過酒精檢測,該駕駛員趙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為123毫克,屬于醉酒駕駛。
目前,該違法行為在進一步處理當中,將依照抽血檢測結果進行相應處罰。
(德州晚報全媒體記者 吳楊 通訊員 陳慶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