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好制度”。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從堅持和完善黨的領導、鞏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戰略高度出發,不斷推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理論和實踐創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在全國兩會即將召開之際,一起重溫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論述!
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保證各級人大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支持和保證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立法權、監督權、決定權、任免權,健全人大對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監督制度,維護國家法治統一、尊嚴、權威。加強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設,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眾的聯系。健全吸納民意、匯集民智工作機制,建設好基層立法聯系點。
——2022年10月16日在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
選舉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礎,是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體現。要把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各個環節貫通起來,不斷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更好保證人民當家作主。
——2021年11月5日在參加北京市區人大代表換屆選舉投票時的講話
實踐證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體現社會主義國家性質、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好制度,是我們黨領導人民在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創造,是在我國政治發展史乃至世界政治發展史上具有重大意義的全新政治制度。
——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說的基本原則,適應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有效保證國家沿著社會主義道路前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當家作主,把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有效保證國家治理跳出治亂興衰的歷史周期率。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正確處理事關國家前途命運的一系列重大政治關系,實現國家統一高效組織各項事業,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有效保證國家政治生活既充滿活力又安定有序。
——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保證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國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貫徹和有效執行,支持和保證國家政權機關依照憲法法律積極主動、獨立負責、協調一致開展工作。要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善于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于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于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維護黨和國家權威、維護全黨全國團結統一。
——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必須堅持用制度體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過程人民民主。
——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必須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依照憲法法律推進國家各項事業和各項工作,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尊重和保障人權,實現國家各項工作法治化。
——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堅持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統一行使國家權力,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實行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合理分工又相互協調,保證國家機關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職權、履行職責;堅持在黨中央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主動性和積極性,保證國家統一高效組織推進各項事業。
——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必須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核心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保證黨領導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國家。可以借鑒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絕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
——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必須堅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堅持和完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更好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要在黨的領導下,不斷擴大人民有序政治參與,加強人權法治保障,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要保證人民依法行使選舉權利,民主選舉產生人大代表,保證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落實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環節全過程,確保黨和國家在決策、執行、監督落實各個環節都能聽到來自人民的聲音。要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達平臺和載體,健全吸納民意、匯集民智的工作機制,推進人大協商、立法協商,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統一于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要加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研究宣傳工作,講清楚我國政治制度的特點和優勢,講好中國民主故事。
——2021年10月13日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用法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要堅持和完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健全社會公平正義法治保障制度,保證人民在黨的領導下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使法律及其實施有效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激發人民創造力。
——2020年2月5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的講話
我們走的是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種全過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決策都是依照程序、經過民主醞釀,通過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產生的。
——2019年11月2日在上海市長寧區虹橋街道古北市民中心考察時的講話
新形勢新任務對人大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按照黨中央關于人大工作的要求,圍繞地方黨委貫徹落實黨中央大政方針的決策部署,結合地方實際,創造性地做好立法、監督等工作,更好助力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攻堅任務。要自覺接受同級黨委領導,密切同人民群眾的聯系,更好發揮人大代表作用,接地氣、察民情、聚民智,用法治保障人民權益、增進民生福祉。要加強自身建設,提高依法履職能力和水平,增強工作整體實效。
——2019年7月對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
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特征,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統一于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偉大實踐。在我國政治生活中,黨是居于領導地位的,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支持人大、政府、政協和法院、檢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發揮作用,這兩個方面是統一的。
——2017年10月18日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必須長期堅持、不斷完善。要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
——2017年10月18日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
在中國實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人民在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的偉大創造,是深刻總結近代以后中國政治生活慘痛教訓得出的基本結論,是中國社會100多年激越變革、激蕩發展的歷史結果,是中國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運的必然選擇。
——2014年9月5日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六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
在中國,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保證國家政治生活既充滿活力又安定有序,關鍵是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制度安排。
——2014年9月5日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六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之所以具有強大生命力和顯著優越性,關鍵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我們國家的名稱,我們各級國家機關的名稱,都冠以“人民”的稱號,這是我們對中國社會主義政權的基本定位。中國260多萬各級人大代表,都要忠實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參加行使國家權力。各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論做何種工作,說到底都是為人民服務。這一基本定位,什么時候都不能含糊、不能淡化。
——2014年9月5日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六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
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增強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國家權力的政治責任感,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要健全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本級人大代表機制,暢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達渠道,支持和保證人大代表依法履職,優化人大常委會、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結構,完善人大組織制度、工作制度、議事程序。各級黨委要加強和改善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支持和保證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職權、開展工作。
——2014年9月5日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六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
我們要按照憲法確立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國家政權體制和活動準則,實行人民代表大會統一行使國家權力,實行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協調,保證國家機關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職權、履行職責,保證國家機關統一有效組織各項事業。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
我們要堅持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依法執政基本方式,善于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于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于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支持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照憲法和法律獨立負責、協調一致地開展工作。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
策劃:學而時習工作室 編輯:張淑虹 審核:宋維強 監制:馬建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