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9日電(記者彭韻佳、沐鐵城)《2023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29日發布,這標志著2023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即將啟動。
據國家醫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2023年國家藥品目錄調整工作將統籌考慮廣大參保人用藥保障需求和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努力使藥品目錄結構更加合理優化、管理更加科學規范、支付更加管用高效、保障更加公平可及。
在申報條件方面,方案按規則對藥品獲批和修改適應癥的時間要求進行了順延,2018年1月1日以后獲批上市或修改適應癥的藥品可以提出申報。同時考慮到疫情防控形勢的變化,不再單列新冠治療藥品的申報條件,該類藥品可通過相關條件正常申報。
在調整程序方面,方案主要從專家評審、資料模板、信息化等方面進行優化。其中,評審方法上,進一步完善評審指標,綜合考慮臨床需求、患者獲益等因素,更加精準評估藥品的價值,以更好實現“價值購買”的目標。
在強化監督方面,方案進一步加強對企業行為的監督管理。逐步建立企業誠信檔案,加強信用管理,健全聯合懲戒機制。對企業出現的違法違規、弄虛作假,以及其他失信行為,查實后將視情節與醫保藥品目錄管理掛鉤,實現聯動。
通過整合13.5億參保人的用藥需求,國家醫保局在對藥品價值進行科學評估的基礎上,通過談判將341個新藥以適宜的價格納入目錄,滿足了廣大參保患者的基本用藥需求。
根據方案,今年的調整工作程序分為準備、申報、專家評審、談判、公布結果5個階段。2023年7月1日正式啟動申報,爭取11月份完成談判并公布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