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法院制定出臺《深化營商環境創新提升行動實施方案》,圍繞優化立案訴訟服務、打擊涉企刑事犯罪、發揮行政審判職能、聚力執行攻堅、破產案件審判質效提升等7個方面推出25項行動措施。
■突出“便”,涉企糾紛快速化解
優化立案訴訟服務,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設和“一站式”訴訟服務成果,實行涉企糾紛“優先立案、優先調解、優先審理”,開通“中小微企業綠色通道”窗口,由專人提供訴訟服務,壓縮涉企案件立案耗時。
完善多元解紛機制建設,繼續推動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進企業、進車間,加大建設工程、勞動合同、借貸關系等涉企比重較大糾紛的調解力度,努力爭取訴前化解。
■突出“嚴”,打擊侵犯企業犯罪
規范涉企案件執法程序,受理涉企刑事案件后,將被告人及涉案企業情況建立臺賬,記錄被告人姓名及涉案企業、涉案金額、案件進展、財產刑及刑期情況,進行經濟影響評估判斷。用好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簡易或速裁程序案件,從程序上加快案件辦理進度,有效防止涉企案件久拖不決、久押不決。
■突出“快”,提升涉企審判執行質效
集中開展拖欠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賬款案件專項執行行動,持續加大執行力度。加強與公安、住建、公積金等部門的溝通協調,持續推進車輛、公積金等財產網絡查控系統提檔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