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鑫袁婉琪
德州市人大常委會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加強民生領域立法,不斷提高立法質量。2023年8月23日,備受關注的《德州市供熱條例》經(jīng)德州市第十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2023年9月27日經(jīng)山東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準,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這標志著這部持續(xù)近兩年的法規(guī),即將進入實施階段。
聚焦民生 加快推進供熱立法
近年來,市人大代表多次提出關于加快推進供熱立法的議案建議,社會各界對于供熱立法的呼聲也越來越高。
市人大常委會連續(xù)多年開展關于供熱立法調研,今年將供熱條例列為一類審議項目。為做好供熱立法工作,成立由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市司法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共同組成的立法起草小組,確定立法方向,制定工作方案,加快立法進程。在條例起草、審議、修改過程中,嚴格按照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工作要求,圍繞社會普遍關注的焦點問題,堅持開門立法,問需于民、問策于民,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征求人大代表、各縣市區(qū)人大常委會、相關部門、基層立法聯(lián)系點、立法論證專家、供熱企業(yè)以及廣大市民意見。根據(jù)各方面意見建議對條例多次修改完善,積極回應社會關切,保證條例務實管用、具有可操作性。
聽取民意 凝聚各方智慧共識
在供熱條例的論證修改過程中,市人大常委會先后召開全市供熱行業(yè)立法座談會、立法聽證會、供熱專家論證會、法律專家研討會、重點事項論證會等;赴寧津、臨邑、夏津、慶云、武城、平原等縣(市、區(qū))進行實地調研。在部門起草、合法性審查和人大審議階段,條例均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多次通過德州市人民政府網(wǎng)、德州人大網(wǎng)、《德州日報》等媒體平臺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建議,切實凝聚各方智慧。同時赴哈爾濱、沈陽、承德、銀川、蘭州、濱州、濰坊7市進行學習考察。在供熱條例制定過程中,通過各種途徑,收集到關于供熱時間、供熱溫度、設施維護、退費標準等各類意見建議400余條,使立法工作更接地氣、更惠民生、更得民心。
緊扣民心 切實保障群眾利益
在供熱條例制定過程中,市人大常委會圍繞群眾關心關切事項,作出具有較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規(guī)定。
關于供熱時間。條例規(guī)定“本市采暖供熱期為每年的11月10日12時至次年的3月20日12時”。這一規(guī)定,與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相比,延長了10天。同時,條例授權市、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可以根據(jù)氣象情況決定提前供熱或者延期停熱時間。
關于供熱標準。依據(jù)《山東省供熱條例》的規(guī)定,結合我市供熱情況,參考外地市供熱標準,條例規(guī)定供熱企業(yè)應當保證采暖供熱期內(nèi)熱用戶臥室、起居室的溫度不低于18℃。
關于計費方式。條例依據(jù)《山東省供熱條例》對計費方式作出規(guī)定。熱用戶具備分戶用熱計量條件的,應當按照用熱量收費;不具備分戶用熱計量條件的,按照供熱面積收費。同時對供熱面積設置授權性規(guī)定,“供熱面積計算辦法由市、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制定”。
關于用熱申請率。條例規(guī)定“住宅小區(qū)單棟建筑申請用熱戶數(shù)達到40%以上的,供熱企業(yè)應當供熱”;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符合“新建住宅集中交房之日起兩個采暖供熱期內(nèi),建設單位向供熱企業(yè)補足缺口戶數(shù)的基本熱價的”或者“供熱用熱雙方對供熱溫度、供熱時間和交費金額等協(xié)商后達成一致的”情形之一,供熱企業(yè)應當供熱。
關于測溫和退費。條例對測溫時間、測溫方法進行細化規(guī)定。供用熱雙方對測溫結果存在爭議的,條例明確了解決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