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月12日電 記者李睿宸從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會聯合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北京、天津、河北三地人大常委會分別于11月24日、29日、30日審議通過了《關于推進京津冀協同創新共同體建設的決定》,共二十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制辦公室主任王榮梅表示,決定緊密圍繞協同創新共同體建設,對需要三地共同推進的事項,固化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明確工作方向和措施,為增強三地協同創新工作的協同性、進一步提升區域協同創新能力,提供法治保障。
在資源開放共享方面,決定明確三地共同推動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大型科研儀器等開放共享,推動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等創新平臺加強合作。在人才培養使用方面,加強高等學校聯盟建設,健全職稱資格、職業資格區域內互認制度,實行職稱評審結果互認,開展人才和項目合作等。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楊金深介紹,決定明確,三地共同支持雄安新區創新發展,推動具有前瞻性的創新試點示范項目、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項目在雄安新區落地,推動創新型、高成長性科技企業向雄安新區轉移。
據了解,為推動京津冀協同創新共同體建設取得新進展、新突破,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會決定將“京津冀協同創新共同體建設立法”作為2023年立法協同項目,共同組織起草,當年同步通過、同步實施。
天津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王澤慶表示,通過這一決定,進一步增強推進協同發展的使命擔當,以科技創新為核心,建立健全區域創新體系,全面提升區域協同創新能力,為協力打造我國自主創新的重要源頭和原始創新的主要策源地、引領全國高質量發展的動力源注入法治動能。
此外,決定還就創新資源開放共享、人才聯合培養、資金支持、優化營商環境等內容作了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