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市慈善總會啟動2023年度情暖萬家幫扶助醫活動,凡參與德州市慈善總會2023年度“慈心一日捐”捐贈活動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困難職工,且符合救助條件的,均可參加。最高救助5000元。
關于開展2023年度
情暖萬家幫扶助醫活動的方案
關于開展2023年度情暖萬家幫扶助醫活動的方案
在春節即將來臨之際,為深化“以救促募,以募保救”的慈善工作理念,進一步強化慈善救助實效,確保困難群眾度過一個溫暖祥和的春節,經研究決定面向市直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困難職工,集中開展情暖萬家扶貧助醫活動。現將相關事項制定方案如下:
活動時間:
各單位材料上報: 2024年1月5日至11日下午16點;
市慈善總會審核:2024年1月11日至19日;
公示和發放階段:2024年1月19日至31日。
救助范圍及條件:
(一)救助范圍:參與德州市慈善總會2023年度“慈心一日捐”捐贈活動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困難職工。
(二)救助條件:上述救助范圍內單位中的困難職工(職工本人或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療,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自付醫藥費金額累計2萬元以上、殘疾家庭及其他(突發事故或自然災害)造成家庭生活特殊困難的。
符合上述救助范圍和條件的職工本人向所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進行初審,對符合救助條件的由單位統一上報市慈善總會。上報單位應對申請人提報資料真實性負責。(提交材料: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療,上傳醫保結算單照片;殘疾家庭,上傳殘疾證照片;其他突發事故或自然災害的上傳相關證明。)市慈善總會將通過大救助平臺的醫保信息等方式進行核查,對提交資料進行復審,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救助標準進行救助。
(三)不重復救助原則:為提高本次救助活動的精準性和有效性,避免慈善資源配置不合理,堅持拓寬救助覆蓋面、避免重復救助,各單位初審時負責核實,以下情況不予救助:
1.申請人因同一個困難原因,已接受過2023年度其他慈善組織、黨建組織、工會組織等其他項目救助的;
2.自費安排子女出國留學的;
3.因違法犯罪行為造成人身傷害的,如吸毒、酒后駕車造成人身傷害等;
4.因他人侵權造成個人傷害的,如打架斗毆、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等造成人身傷害,但侵權人或保險公司已賠付的;
5.申請人不如實申報家庭情況,虛報、隱瞞、偽造有關證明或者不配合調查核實的;
6.其他不應當予以救助的情形。
救助標準:
第一類: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療,經醫保報銷后個人自付金額5萬元以上(“以上”包含本數),給予5000元救助。
第二類: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療,經醫保報銷后個人自付金額3萬元以上到5萬元的,給予3000元救助。
第三類: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療,經醫保報銷后個人自付金額2萬元以上到3萬元的,給予2000元救助。殘疾家庭、突發事故或自然災害的給予2000元救助。其中殘疾家庭、突發事故或自然災害的,如符合第一類第二類的條件的按照上述標準救助。
申請方式和步驟:
為方便各申請人及時高效救助,本次采取網絡申報的方式,統一網上申報、網上審核。申報平臺為“德州市社會大救助體系平臺”,網址:http://222.133.41.55:3008/api-b/login.html。申請人可通過救助平臺填報材料,查詢審核情況和救助結果。本次救助活動共分三個階段:
(一)申報和初審公示階段(2024年1月4日至2024年1月11日)。市慈善總會將對本次救助活動進行安排部署,統一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德州慈善總會”發布公告。期間,符合救助范圍和條件的申請人,向所在單位申報,由單位初審合格后統一登錄社會大救助平臺申請并提交材料,按照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上傳證明材料。申請人自愿參與本次救助并在社會大救助平臺提交申請材料的行為,視為同意授權查詢本人事故、醫保等信息;在救助審核過程中,將通過救助平臺對申請人的醫保等信息進行查詢、核對,開展初審、復審等審核工作。本次救助活動,社會大救助系統提交資料截止時間為2024年1月11日下午4時整,逾期不再受理。
申報人所在單位負責完成申請人資料填報和初審工作,并通過大救助系統查詢申請人的醫保數據及事故證明;對符合救助條件人員,在系統中提交申請人救助信息,并在單位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滿無異議上傳公示證明(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單位及時通過救助平臺查詢審核情況和救助結果,對不完善資料進行補充及系統再完善,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予以告知。各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本次申報和審核工作,確保審核賬號和信息安全。
(二)市慈善總會復核審查(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9日)市慈善總會將組織專班,對各單位提交的擬救助對象申報資料進行復審,通過大數據核查、電話回訪等方式實施。對符合條件的予以登記,對不符合救助條件的,通過系統做退回處理,并及時反饋所屬單位。市慈善總會將成立電話回訪小組,對符合條件的家庭,隨機電話回訪,核對填報信息,填寫入戶回訪意見歸入檔案。
(三)集中公示發放階段(2024年1月19日至1月31日)。經本人申請,所屬單位初審、市慈善復查、信息核對、電話回訪等環節確認后,由德州市慈善總會對擬救助人員名單在“德州慈善總會”微信公眾號、報紙等媒體發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3天;對公示申請人有異議,市慈善總會將進一步進行核查,并將結果予以反饋;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市慈善總會辦理救助審批手續后及時發放救助金。
大救助平臺填報注意事項:
(一)救助范圍的每個單位有一個固定的賬號,登錄大救助平臺,開展本單位救助材料上傳和材料初審工作。為保護職工信息和單位電子簽章安全,請派專人負責保管好賬號和密碼。
(二)填報的銀行賬號必須是申請人本人的銀行賬號,賬號及開戶行為完整信息;
(二)醫保信息確認。德州市醫保“重大疾病住院治療,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自付醫藥費金額”,以大救助平臺查詢的醫保局提供的數據為準;非德州市醫保的,提交申請時上傳住院醫保結算單照片。
(三)救助時間節點。因突發事故申請救助的時間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療申請救助的,醫保數據起始時間為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四)避免重復申報。同一人的藥費單據或者困難證明,只能申報一次,不得利用親屬身份或不同單位重復申報,重復申報的視為不合規,如子女患病,父母雙方均符合申報條件的,請確定一方予以申請。
聯系方式:救助部 0534-2687312 財務部 0534-2687885
德州市慈善總會
2024年1月5日
德州日報新媒體出品
記者、編輯|李莉 通訊員|么冬辰
審核|王秀青 終審|楊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