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發《德州市“大德名師”引育計劃實施細則》
引育并舉 打造教育領軍人才梯隊
德州新聞網訊(記者 董天力)近日,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風會召開,邀請市委組織部、市教育體育局、市人才事業發展中心等單位負責同志,解讀《德州市“大德名師”引育計劃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實施細則》由市教育體育局牽頭制定,共包括5章、22條。第一章總則,明確了工程實施的依據、層級、原則、遴選范圍、遴選方式及實施單位等內容。第二章標準條件,明確了申報人選的基本條件和參評條件,既突出教師成長的過程性要素,又突出教育教學成績等結果性要素。第三章遴選程序,明確本地培養人選的遴選周期數量、申報評審流程,以及市外引進人選的申報流程。第四章管理考核,明確了管理期限、待遇保障、每個層次在管理期內的責任與義務、年度考核等,各層級人選在培養期內需要履行和承擔的責任義務等。第五章附則,明確了文件的解釋權和施行日期、執行期等。
《實施細則》主要有3方面特點。一是突出梯次培養,梯次設置德州市學科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德州名師(名班主任、名校長)、大德名師4個層次,著力構建層次分明、引育精準、發展有序、引領有力的教育領軍人才梯隊,引導各類人才自我加壓、自我充電、自我超越。二是突出引育并舉,在政策支持覆蓋上,既設置了本地培養人選的申報遴選渠道,也明確了市外引進人選的論證認定方式,實現對人才的引育并舉、聚用結合。三是突出實績導向,堅持“破立并行”,在評審認定環節把教育教學業績、學術研究等取得成果作為人選評定的重要依據;強化入選人才的管理考核,分類別設定教育教學、課題研究、人才培養、學習進修等方面的任務,避免重評輕管、一評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