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車怎么辦?租。沒有房呢?租。” 2010年的一部電視劇 《租個女友回家過年》,更是把這種租賃方式提到了一個高潮。中秋節前夕,某論壇一則題為 《租個女友回家過節》帖子成為近期熱帖。
昨天,記者在某網絡德州論壇上看到了如下“租賃啟事”:家里壓力太大,為了父母,誠招一女友回家過中秋節。沒什么特別要求,3天時間,一天70元,工資日付。有意者請聯系QQ10076xxxx。
租女友實屬無奈
記者以應征者的身份和發帖人小張取得聯系,小張聲稱這一舉措實屬無奈之舉。 “沒辦法,家里一直催,每次打電話都要提到這事。 ”
小張是德州平原人,現在在德州開發區打工,今年23歲,曾經有一個談了3年的女友,由于種種原因兩人分手。父母知道兩人分手后,一直催他重新找個女朋友帶回家。
其實小張的年齡并不大,但是由于父母思想比較傳統,總覺得越早抱孫子越好。 “誰家又結婚了,誰家又有孩子了,這是他們打電話時跟我說的最多的。”小張說。他能理解父母的心情,但是有時候他真的很怕回家。 “我爸媽都催了我半年了,這半年時間我一直沒敢回家。中秋節是全家團聚的日子,必須得回家,可爸媽要我必須把女朋友帶回家給他們看看,我這才不得不在網上招女友回家。 ”小張無奈地說。
“周圍的同事都要回家過節,朋友們也都有自己的事情,沒有熟悉的人能陪我回家。去婚介所招人還要給婚介所一部分費用,還不如自己在網上找呢,說不定還真的能遇到合適的,真要那樣豈不更好。 ”
當記者詢問小張是否想過父母心里的感受時,小張表示,其實他心里也很矛盾。 “一方面,我不想讓父母生氣,但如果我不帶女朋友回家,爸媽肯定又會很生氣的罵我一頓。另一方面,如果租賃女友這件事穿幫了,爸媽肯定會很傷心。 ”
在小張看來,其實租女友過節沒什么不好的,雙方都有好處。對被租方來說,只靠犧牲自己一些業余時間,就能得到一筆收入,當然挺不錯;而對于租賃方來說,則解決了一個大難題。 “租友”實在是應急之策,一個中國式的善意謊言!雖是下下策,卻也是不得已而為之。
3天之內十幾人“應聘”
記者發現,給小張帖子的留言不多,而且大多數網友都把這個當做一個笑話看,真正響應的人卻寥寥無幾。 “也許他們覺得我在開玩笑,3天只有十幾個人應聘。就有一個人提的條件比較合適,其余的人我根本租不起”
“她們提的要求都太高了。”小張說。一些應聘者覺得一天70元太少,要求工資200——500元不等;有些甚至要求一定要車接車送;更有些應聘者要求長輩見面的紅包應該歸自己所有。“我的工資本來就不高,一天500元,頂上我一個月的工資了!長輩給的紅包肯定不能歸女方啊,這可都是長輩的血汗錢。 ”小張很氣憤。
小張說,他對應聘者沒什么要求,只要對方能夠在這3天孝敬自己的父母,對長輩有禮貌就行。而應聘者有什么條件都可以提出來,兩個人可以協商解決。
記者詢問如何才能保證自身的權益時,小張說,雙方可以在事前簽一個協議。 “內容包括應聘者認為合適的工資,雙方肢體接觸的程度,對長輩紅包的分配等等。 ”小張表示,如果應聘者不放心,這份協議可以由對方起草,內容可以兩個人相互商量。 “日工資最好不要超過100元,因為我掙的錢并不多。但這幾天的食宿問題都可以我來付。 ”小張說。
“如果你父母覺得你這個女朋友很好,以后每個節日或者假期都要你帶女朋友回家呢? ”面對記者的問題,小張沉默了,最后他說確實還沒有考慮過這些,“以后的事誰也不知道,先把眼前的事情解決了,以后再找個真正的女朋友吧。”
律師建議無奈之舉要慎行
針對租女友這一現象,記者采訪了山東鴻正律師事務所的王玉生律師。他認為,租女友現象是由兩代人之間價值觀的碰撞、沖突所產生。老一輩人都想讓孩子早點結婚生子,以親子關系為中心,而年輕人則更看重夫妻關系,所以不會輕易結婚生子,但又不想讓父母傷心,為了滿足父母的要求,就采取了這種辦法。王律師說,對這種租賃行為,雙方一定要慎重考慮,避免讓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我國法律在雙方簽訂的協議方面目前尚處于空白狀態,無明確規定協議是否違法,所以這個協議應該是有效的,屬于服務合同的范疇。
王玉生提醒年輕人,由于租賃雙方之前并不認識,在“表演”過程中可能會產生很多意外的事情,帶來一些不必要的傷害,所以在雙方的協議應該盡量詳細,考慮周全,以免在自己權益受到危害時無法維護。王玉生強調,即使這種協議在法律上是受保護的,但這畢竟是一種欺騙行為,不值得提倡。
□本報記者 曹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