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記者 張雙雙)“都一年時間了,我們這個樓的樓道里冬天飄雪花,夏天進雨,有時候滲進來的雨水一直從五樓滴到三樓。不僅這樣,我們住頂層的兩戶人家室內的墻角處經常滲水,有幾處還常年有水印。曾多次和物業協商,也沒有解決問題。”近日,夏津縣華夏新城B區的王先生致電本報新聞熱線2220000反映。
前段時間的一場秋雨,又害苦了王先生,記者在他所住的居民樓里發現,三樓的樓梯上有不少水漬,一位負責樓道衛生的社區清潔人員告訴記者,下雨時間稍微一長,雨水就會從五樓樓頂的一條裂縫里往里滲,由于裂縫恰好在樓梯的頂端,所以每次漏雨,整個三樓到五樓的樓梯上都是水。“一下雨,我就要經常過來打掃,把水清潔干凈,萬一人滑倒了就麻煩了。”
記者在頂樓看到,樓道頂部的“上人口”處安裝的蓋子不知所蹤。據王先生反映,2010年夏天,在一次小區的維修工程中,維修人員從這個地方上到樓頂,取下蓋子以后,就一直沒有蓋上。王先生說:“以前都能從這個口里看到天空,冬天往里飄雪花,夏天往里漏雨,這一年來我多次找物業,但是一直沒有徹底解決,說是牽扯到維修基金的審批問題,前幾天物業派人在這個口上蓋上了一個木板,倒是看不到天空了,但是還是往里滲雨。”記者看到,由于雨水可以通過“上人口”進到頂部樓板上,樓梯上方樓頂上的那條裂縫就是滲雨所致。不僅如此,王先生的房子內墻角處也有很多水印,王先生說:“這些水印也是從去年夏天開始才有的,估計也是和“上人口”進雨有關。”
華夏新城物業管理處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一直在向上級領導申請,“維修需要按程序辦,我們一直在申請維修基金,這牽扯到維修年限的問題,一般情況下為5年,盡管王先生的房子還在5年的保修期限之內,但小區的一部分樓房已經超過了維修年限,要一起辦理,所以比較耽誤時間。”該工作人員表示,會盡快為王先生解決漏雨的問題。據了解,王先生在2007年10月份搬進該小區,當時交納了7000多元的維修基金。記者在有關部門了解到,正常情況下,戶主交納的維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后,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更新、改造時才能使用,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準分攤費用比例。如果王先生的房子并未超過保修年限,應該不需要動用維修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