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民政局負責人在會上宣讀了《開展救助城市流浪乞討人員專項集中活動實施方案》,方案旨在使城市流浪乞討人員和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時救助保護、教育矯治、回歸家庭和妥善安置。方案提出的目標是通過集中救助行動,年底前實現全市(縣、市、區)主城區內基本無流浪人員。
此次活動救助的對象為流浪乞討未成年人、職業乞討等各種形式的乞討流浪人員、組織利用他人乞討的人員和有肇事傾向的流浪乞討精神病人。救助主要在全市(縣、市、區)范圍內的車站、廣場、橋梁涵洞、風景區、酒店、繁華街道等公共場所展開。
10月17日前是準備和排查摸底階段,10月17日—12月15日為救助專項行動階段。救助專項行動期間,將成立聯合工作組,聯合工作組由民政局牽頭,公安、城管、衛生等部門參加,依據前期摸底情況,分別于10月17日—18日、11月1日—2日、11月10日—11日、11月29日—30日、12月13日—14日開展集中聯合救助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