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患者李女士因宮頸疾病,前往某醫院治療,醫院為其做了“全子宮切除手術”,術后不久,李女士因陰道漏尿,再次前往該院治療,時間長達兩個多月。李女士認為,這一事件對其經濟、精神均造成了嚴重傷害,要求院方賠償其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等各項損失共計9.8萬余元。針對李女士的訴求,醫院方面則表示,這屬于典型的手術并發癥,是當前醫學條件無法避免的,其發生風險在術前已告知患者,其家屬也簽過字。且李女士出現上述并發癥后,醫院方面及時處理,未留下任何后遺癥,醫院方面不存在任何過錯。
??? 李女士的律師了解到某市仲裁委內部成立了醫患糾紛仲裁院,專門處理醫患糾紛。考慮到仲裁具有方便快捷、保護當事人隱私等優點,他建議通過仲裁解決,得到李女士的認可。隨后,他與醫院方面取得聯系,院方也同意仲裁解決。于是,他代理李女士向某市醫患糾紛仲裁院提交了仲裁申請。仲裁庭開庭審理該案,雙方當事人簽署調解書,案件得以順利解決。根據調解協議,醫院方面同意一次性賠償李女士人民幣6萬元,李女士則承諾雙方爭議到此為止,不再追究院方的責任。“仲裁解決醫患糾紛最大的特色在于法律和技術的有機結合,通過醫學專家和法律專家共同辦案,充分保證了案件審理的權威性。 ”這起醫患糾紛的首席仲裁員、某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律師這樣說。據了解,這起案件的3名仲裁員,除首席仲裁員陳律師外,另外2名仲裁員一位是該市婦產科方面的權威專家,另一位是法律界人士。
??? 與法院訴訟程序相比,仲裁采取“圓桌會議”的方式進行,雙方當事人的對抗性相對緩和,容易溝通,便于調解工作的開展。通過仲裁化解醫患糾紛程序簡單、方便快捷,更有利于維護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