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一篇刊登在《延安日報》、署名為中共延安市富縣縣委書記李某的文章,因內容與新華社兩年前的一篇時評文章高度雷同,被質疑抄襲。官方回應稱,該文由縣委辦公室組織撰寫,李某本人并不知情。至于為何會以署名文章形式見報發表,李某本人也并不知情。7月4日《華商報》報道,目前官方已介入調查。
??? 縣委書記的文章《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共1566字,新華社的文章《嚴以律己重在自重、自省、自律》共949字,算上標點符號,二者一模一樣的有874字。可見,縣委書記這篇署名文章抄襲新華社是無可爭議的事實。一篇廉潔從政學習心得,抄到這份兒上,且拿來公開發表,簡直是個莫大的笑話。
??? 文件稿、講話稿相互“拿來”、直接抄襲,是公開的秘密。盡管這種不良作風飽受詬病,但也有一定客觀原因,比如有些基層領導或忙于公務,或不善文字,或文山會海疲于應付等,文稿由秘書代勞,也可以理解。但如果說領導干部對署名文章毫不知情,“一推三六九”,就很難理解了。對署名文章“不知情”,對自己的責任知情嗎?在黨報發表文章豈是兒戲?
??? 這篇抄襲文章發表在延安市紀委和《延安日報》共同開辦的欄目“圣地廉聲”,而該欄目的目的是深入推進“廉潔從政、廉潔用權”主題教育活動。據知情者透露,縣委主要領導要發表類似稿件,必須要本人簽字、單位蓋章。文章內容是一把手的廉潔從政心得,黨報發表規則和程序又是如此嚴格,下屬們該有多大的膽子才敢背著領導拿去發表?
??? 事件曝光并鬧大后,網友們當笑話看,連發表該文的黨報以及被抄襲的新華社也受到連累,當地官員的尷尬和窘態可想而知。在這種情況下,將責任全部推給下屬絕非明智之舉。事實上,“不知情”不僅不能成為卸責的理由,反而曝出了更大的管理漏洞和隱患。正因此,“不知情”的說法一出,又一次點燃了看熱鬧不嫌事大的網友的圍觀熱情,不少人為代筆的秘書叫屈。
??? 可以想見,一批下屬將會受到相應處分,“被署名”但 的領導無疑更應反思,并承擔起屬于自己的責任。該知情的不知情,該把關的不把關,出了岔子就“甩鍋”,這是一種無責任、無擔當的表現,徒留笑柄。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古人所言不虛,但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
??? 最后,不得不說,形式主義害死人。縣委書記抄襲事件根在形式主義,“領導不知情”、“下屬挖坑”等只是表現。當前,有些工作表面上熱熱鬧鬧、轟轟烈烈,但實際上是用形式主義反對形式主義,轉作風、改文風依舊任重道遠。
晚報評論員陳廣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