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河北承德市教育局發布公告稱,經市教育局研究決定,按照河北省教育廳相關規定,取消衡水第一中學等學校在承德市三年之內的招生資格。石家莊市也按有關規定,核減衡水第一中學在石家莊市的招生計劃,并取消衡水第一中學任何分校在石家莊市招生。
??? 對此,輿論意見不一。有的贊成處罰,認為有利于規范當地招生秩序;有的則反對,尤其是當地部分家長,認為這是借依法治教之名,打擊外地優質民辦學校保護本地學校,“剝奪了”本地學生接受更好教育的機會。
??? 在我看來,地方教育部門應該理直氣壯地治理違規招生,既然目前的教育法律法規明確了民辦學校的招生規則,就必須嚴格執行。至于放開民辦學校自由招生,那屬于招生和辦學改革的范疇,在沒有推行改革之前,必須按照現有法律法規招生、辦學,否則就是對違規的縱容。
??? 鑒于此前招生辦學的生態和“潛規則”,尤其需要警惕此前的這類現象出現:某些超級中學煽動各地家長的情緒,對抗地方教育部門的治理,并以承諾搞定學籍的方式繼續違規招生,之后再以保護學生利益為名要挾上級教育部門解決學籍。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地方教育部門的治理,將無功而返。
??? 因此,河北省教育廳明確支持地方教育部門的治理,明確不再為任何違規招生學生注冊學籍,及時發現并理清所有違規招生學生,并對學校做出處罰,是這次治理長期存在的違規招生問題能否取得成效的關鍵。即,必須打掉民辦學校違規招生的“保護傘”。
??? 地方應該利用這一契機,全面規范民辦學校招生、辦學,消除多年來的招生亂象。民辦學校有自主招生權,學生也有選擇學校的權利。但是,這都需要基本的前提:依法依規。或許,有的學生、家長并不在乎學校是否依法辦學,只要能進這所學校學習就行。這是“叢林法則”,最終會使當地教育生態嚴重惡化,所有受教育者都 會 深 受 其害。從長遠看、全局看,規范招生、辦學,才能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權利。
??? 在規范招生之后,各地應該加大基礎教育投入,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提高高中辦學質量,讓學生在本地區就能讀優質高中,減少跨地區擇校的需求。摘自7月6日微信公眾號“新京報評論”,作者: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