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位大學生被誘入傳銷組織命喪天津靜海,又一次引發全社會的強烈憤怒和深沉思考。為什么傳銷屢禁不絕?是不是非得付出生命的代價后,才能引起有關部門的關注和雷霆手段?對非法傳銷活動,廣大群眾對此深惡痛絕,公安機關也一直在持續打擊中。但像割韭菜一樣,割掉一茬過陣子又死灰復燃。它的這種如蟑螂般的旺盛生命力背后,是巨大的利益機制在起作用。
??? 這次輿論風波,讓有關部門徹底怒了。天津市委政法委書記立誓,決戰20天,徹底清除全市非法傳銷活動,“打不凈,不罷手、不收兵”,決心不容置疑。在方法上,“專群結合,綜合治理,打人民戰爭”。雷霆之下,效果立現,天津靜海“凌晨行動”出動兩千人打擊傳銷,發現窩點301處,清理傳銷人員63名。對此果決手段,必須點贊。
??? 不過,問題不在打不打擊,而在打擊之后怎么辦。運動式打擊往往聲勢大、見效快,但如果不是從根子上打擊非法傳銷的淵藪,并不能真正解決問題。天津奮力掃蕩,不排除這些傳銷者嗅覺靈敏、望風而逃,擇地再出江湖。
??? 打擊非法傳銷也要有一個類似“河長制”的責任歸屬問題。哪個地方執法不力,打擊不力,就嚴厲問責,這樣可以避免出現執法不力的“真空區”而成為引流傳銷的重災區,只有形成合圍,才能讓傳銷者無處容身。
??? 此外,還要協調好責任歸屬,避免九龍治水、出工不出力的扯皮現象。人民日報曾報道了舉報傳銷的艱難歷程。記者調查、舉報后,各部門互相推諉,公安經偵大隊、工商稽查大隊、派出所、市長熱線,各自強調自身的理由,“不逾距不越位”,都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對之。這樣的態度,怎么能夠形成對非法傳銷的高壓打擊?
??? 之所以能夠“踢皮球”,就是因為存在制度漏洞。根據《禁止傳銷條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傳銷行為,對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傳銷案件,對經偵查不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而在實際操作中,由于在調查初期無法確定網絡傳銷的規模和影響,以及調查難度大、消耗資源多,所以雙方均不愿意介入調查。這就需要完善有關法律和制度,將打擊非法傳銷,上升到打擊邪教的高度,提高打擊力度,從立法、執法到問責,多方面、全方位發力,才能收到成效。
??? 電信詐騙,以往是老大難問題,因為山東女孩徐玉玉一案,引發眾怒,公安機關很快就偵破此案,全國展開的打擊電信詐騙的專項行動多有斬獲。希望天津的這次戰役,成為打擊非法傳銷的沖鋒號,全社會合力圍殲,善作善成,還社會一片清朗空間。
澎湃評論肖余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