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因個案否定對懷孕女職工權益的保障
??? “員工入職三天就宣布懷孕,孕期幾乎沒正常工作,產假結束后就遞了辭職信。”近日,浙江寧波一公司負責人張先生吐槽起一件令人郁悶的事。記者在和寧波眾多人事經理聊天中,發(fā)現他們對“隱孕”入職的女員工相當頭疼。
??? 這是女職工精心設的套,把老板給耍了。吃了啞巴虧的老板找媒體訴苦,“隱孕”入職現象遂即引發(fā)熱議。很多網友選擇站在公司一邊,指責女職工不誠信,“幸福她一個,害苦一幫人”,其他女性就業(yè)時更難了。還有人附和經濟學家張五常的論調,認為新勞動法存在問題,導致員工權益被過度保障,公司權益受到傷害。
??? 就事論事,該女職工的做法的確不厚道,鉆了法律漏洞,但如果以此否定法律對女職工的特別保護也是走極端。個案就是個案,沒有多大的普遍意義。要知道,現實中老板刁難懷孕女職工、逼迫其辭職的現象屢見不鮮,而女職工“隱孕”入職戲耍老板者只是極少數。
???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用人單位不得在女職工孕期解除勞動合同,但由于不愿承擔相關經濟成本,往往以各種理由將其解雇。更有甚者,在女職工入職時,設置諸如以×年內不準懷孕、懷孕需排隊等荒唐的門檻。全面二孩以來,職場女性生存更加艱難,甚至孩子和工作只能選一個。
??? 這種情況下,繼隱婚之后,“隱孕”已成為職場女性的一種生存策略。為避免影響工資、晉升、人際關系等,一些女性在懷孕最初幾個月選擇隱瞞,被稱之為“隱孕族”。此舉弊端很大。此外,“隱孕”入職的也不少,但絕大多數是為了找到工作不得已為之,而不是坑公司幾個月的工資和社保后走人。
??? 事實上,“隱孕”本身就是女性權益得不到保障的體現。據報道,隨著全面二孩政策的實施,不僅女性就業(yè)形勢更嚴峻,因女職工懷孕而被辭退的案件也在增多,即使成功維權拿到補償終究丟了工作。更可怕的是,老板有N種手段讓你在單位混不下去主動辭職,更可以理直氣壯地將懷孕女性拒之門外。
??? 如何保障懷孕女職工的權益才是更迫切、更嚴峻的問題。懷孕是女性的基本權利,不該成為女性入職就業(yè)的攔路虎,別因個案否定法律的價值取向。解決問題需要勞資雙方換位思考、共同努力,盡量降低因懷孕對工作造成的影響。最根本的還是要靠完善促進性別平等的政策措施,比如政府對相關企業(yè)進行補貼或稅收優(yōu)惠等。目前,相關政策已提上日程。
?晚報評論員 陳廣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