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封《法學博士清華大學王進文致工學博士濰坊市長許立全先生有關拆遷問題的公開信》在網絡流傳。昨日王進文博士證實,該信確實是他所寫,事因家鄉房屋在未簽拆遷協議的情況下被強拆。濰坊市濰城區區委副書記王兆輝稱,王進文發表公開信之后,他已經來北京與其當面溝通,爭取妥善處理此事。(12月1日《新京報》)清華博士一發信,官員就進京溝通,迅速的反應要讓許多其他被拆遷戶感到羨慕了:到底是清華,到底是博士,到底是法學博士,還是很有能量的,一給市長發信,官方就有反應了。都說讀書無用,可博士還是能頂事的。
這其實不過是一種誤讀。官方的反應,其實也許并非因為清華博士給市長寫了信,市長收到信后有了回應。博士的信不在于寫給市長,而在于信是公開信。是公開的力量向官方施加了壓力,使其無法回避。怕的不是清華法學博士,而是公開信所產生的圍觀壓力。如果濰坊官員忌憚清華和博士的話,一開始就不敢未簽協議就強拆了。
王博士也是深諳此道,所以他沒有傻乎乎地私下給濰坊市長寫信,而是寫了一封給市長的公開信。他寫這封信,大概并不指望市長真能看到這封信并處理問題,而是寫給輿論和公眾的。寄望借助名校和博士這個有新聞價值的身份,提起輿論對強拆問題的關注,借公眾的圍觀力量與強拆方形成勢均力敵的博弈。你可以不屑于一個清華博士,甚至可以置法律于不顧,但無法不屑于輿論如潮的關注力量。你可以不看,但輿論會逼著你必須有所回應,這就是公開信的效應。這樣的公開信效應,無疑是對法律的反諷。
一個清華的法學博士,肯定懷著對法律無比的尊崇,當自家面臨拆遷時,他也一定窮盡了所有法律途徑,使用法律這個他最熟悉、也最該依賴的武器去捍衛自己的權利。可是,正如他所說:學了10年的法律,10年寒窗,我一直用法律途徑來試圖解決我所面臨的問題。而且我也充當了我們村村民的法律顧問。如果說,我在掌握了所有的證據,并采取了合理的法律手段的前提下,仍然沒能維護合法權益,那么中國的法制和法律您認為是成功的嗎?———學了10年法,一直用法解決問題,仍無法避免被強拆的命運。轟隆隆的推土機下,沒有人理會他所講的法,沒有人將他的清華博士當回事。
可他一寫公開信,沒幾天,就有人主動找上門來解決問題了。他們顯然是害怕媒體的圍觀會使丑聞越爆越大,擔心媒體的關注會牽出更多的問題,于是開始溝通。
借助這封很有新聞價值的公開信,在媒體的關注和網民的圍觀下,清華博士家鄉房屋被強拆的問題可能會得到較妥善的解決。可是,其他被強拆者呢?那些沒有清華博士的身份、不會寫公開信的人,那些除了自己的身體外一無所有的人,那些缺乏足以引起媒體關注的新聞價值資源的弱者,當面臨強拆時,他們除了以自己的血肉之軀將自己置于險境之中去吸引媒體關注外,還能怎么辦?
王博士說得好:我“綁架”了清華,“綁架”了博士,“綁架”了法律。可誰“綁架”了那些面臨野蠻拆遷的人?用公共利益、經濟發展和“拆出新中國”的名義綁架平民,那是最無恥的綁架。王博士還是幸運的,還有“清華”和“博士”的符號資源可“綁架”,可多數平民并沒有這么幸運,他們被侵犯時,沒有任何新聞價值可資利用。(曹林)原題:博士的信不在于寫給市長,而在于公開
多少拆遷戶家有清華法學博士?
值得慶幸的是,王進文沒有被濰坊政府以“國家利益”之名跨省追捕。公開信發表后,濰坊官員還親自赴京溝通,這表明:王進文家鄉房屋被強拆一事,有了一絲解決的希望。問題在于,有多少拆遷戶家有清華法學博士呢?我家是沒有的。就在昨晚,老家湖北天門的老母打來電話說:因旁邊有開發商蓋樓,老家所在單元樓出現了裂縫,幾十戶居民找到主管部門,卻遭遇了互相推諉。我雖為大學新聞教師,常寫拆遷評論,認識一些媒體記者,但同樣也沒有能力解決此事。
清華博士生致市長公開信的兩重悲哀
清華大學博士生致市長的公開信,首先讓人讀出兩重悲哀。一是,即便你是名校博士生,躋身于高知階層,你也是弱勢群體,高學歷阻擋不了推土機,你家的房子依然可能遭遇突然強拆,“房子被推土機推倒,并被立即清場,家具衣物糧食全無。”二是,即便你是法學博士生,學法懂法執法,你也得劍走偏鋒,放棄正常的法律途徑,采取求助市長這種“人治”色彩極濃的“維權”方式。
區委書記與法學博士,怎么溝通
發出一封公開信,區委副書記進京——這一事態的發展,比起跨省追捕,比起告其“誹謗罪”,比起“拆遷養活知識分子”的江西萬載縣縣委書記,要好的多。
現在,最值得關注的是:濰城區區委副書記王兆輝,將怎樣與王進文溝通?一方是地方黨政領導,一方是研讀法律10年的法學博士,雙方將用什么“語言”溝通?法律語言?政治語言?利益語言?或者別的什么語言?如果雙方找不到“共同語言”,溝而不通,事態又將如何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