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的最新數據顯示,2011年全國將有660萬應屆高校畢業生,比今年增加約30萬,就業市場的壓力很大。 “戶口、外貌、酒量”這些并非始于今年的就業“潛規則”浮出水面,堂而皇之地進入公眾視野。有的單位把酒量、斟酒動作、舞姿、儀態舉止及是否暈車都列入考察范圍。在一些地方,連生肖、姓名也成了招聘條件。
??? (12月7日《工人日報》)
??? 在消除就業歧視方面,政府本該擔當起引導和監管責任,帶頭促進求職者平等就業權利的實現。然而,今年7月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所發布的“當前大學生就業歧視調查報告”顯示,國企、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就業歧視很嚴重。政府自身帶頭搞學歷、戶籍歧視,如何監管、糾正其他用人單位的就業歧視?政府機關帶頭搞就業歧視,勢必給其他用人單位傳遞出“歧視有理”的錯誤信號。
??? 調查顯示, 45.10%受訪大學畢業生認為目前就業歧視現象無法避免,30.02%受訪大學生認為雖然可以避免,但卻沒人管。而遭到就業歧視后,67.03%的受訪者選擇無奈接受。求職者對就業歧視的心態如此 “集體無意識”,令人糾結與失望。
??? 應該說,就業歧視愈演愈烈與求職者“集體無意識”、委曲求全,一味迎合用人單位有關。但是,在人才市場供過于求、就業難的大背景下,求職者對“隱性就業歧視壁壘”無可奈何。在當前就業環境下,指望求職者與用人單位單打獨斗,憑幾名專家、學者呼吁反就業歧視,憑媒體不斷曝光就業歧視,作用十分有限。因為公平就業的法律精神并沒有被用人單位信仰。即使用人單位在招聘條款中不設“XX優先”的歧視門檻,他們仍然可以按潛規則用人。
??? 對此,一方面,政府要帶頭清理、矯正自身用人歧視條款,營造公平就業的氣氛。另一方面,對已有的法律與制度,就要千方百計讓它生效,而制度的效力來自于強大的執行力。一旦法律、制度生效,職能部門就要升帳理事,既要主動出擊,到一線查處歧視求職者的用人單位,又要認真受理舉報,誰違反制度誰受罰。讓用人單位出于違法成本考慮,不敢亂設就業歧視門檻。惟其如此,法制建設才有意義。
??? 一言以蔽之,政府帶頭打破就業歧視,法律對反就業歧視給力,反就業歧視才有望成為社會共識。□葉祝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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