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媒體曝光個別快遞公司在分揀現場“暴力分揀”,將郵件扔來扔去,造成郵件破損。國家郵政局去年12月31日下發通知,嚴禁郵政企業野蠻分揀,嚴禁“讓郵件飛”。 (1月5日《新京報》)
??? “讓郵件飛”,聽起來飄逸,想起來沉重。令人揪心的是,過去每有媒體曝光,郵政相關部門總是予以否認,即使在視頻在網絡上瘋傳,也不肯低頭認錯。
??? 如今,國家郵政局下發通知,其實便是在默認野蠻分揀、“讓郵件飛”現象的存在。只是,這樣的通知,卻活像“家書一封”,終究是不能阻擋“讓郵件飛”的。
??? 筆者以為,嚴禁郵政企業野蠻分揀,嚴禁“讓郵件飛”,需要的是外部監督,賠償合同給力一些。郵政已經發展了這么多年,可以說是非常“成熟”的,但在與用戶簽定合同時卻是十分“幼稚”的。比如,合同總是郵政單方面擬訂的格式合同,其霸王性躍然紙上。
??? 由于郵局承擔的責任過輕,內部管理自然就難以完善、嚴肅,一些員工在分郵件時亂投亂拋,就顯得十分“正常”。畢竟,投籃球、拋飛盤式的分郵件,既省力又快捷,出了問題還有郵政部門擔著,何樂而不為呢?□宋雷雷
?